最新食堂供货商协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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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堂供货商协议汇总篇一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材必须及时验收,按时支付货款。
2、验收食材时应以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质量的食材,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补,拒收或要求退补食材时应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拒收。
3、对超过收货时间的食材,有权拒收;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供应商进行经济上的处罚每天10元。如当天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没有送食材至门店,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订货的要求,按时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严禁选购含有剧毒农药或其他对身体有毒有害的食材。
2、交货当日乙方应无条件正常交货,不可擅自变更食材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
最新食堂供货商协议汇总篇二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 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肉类食品采取招标采购。参与竞标的单位一旦中标须向学校缴纳缴五千元(500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后,学校才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年月 日至 年月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至 年月 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而定。
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简阳市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县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7、违约责任:
(1)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将酌情扣除。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最新食堂供货商协议汇总篇三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我公司食堂,规范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职工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经多次考察决定阳原东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千家营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首次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第二次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视情节严重情况而定;第三次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取消乙方供货权。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经县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2)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3)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4、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公司员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5、争端的解决
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6、其他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最新食堂供货商协议汇总篇四
联系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监督实施方(签章):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和每批肉类检疫合格证原件。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期)),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活需求而定。在学生上课期间,乙方要在每周星期日和星期二分两天将猪肉送到甲方学校食堂。
3、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只能运送当天屠宰的新鲜肉,提供相关票据,有检验合格证并在猪肉上盖章等。不得采购生病、死因不明或利用化学药品催长的猪或肉,不采购有臭味的肉、红番的肉、母猪肉、瘟猪肉、煮一个半小时煮不熟吃不动的肉。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有的管理中心会计员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每个月的实际价按照上月最后一个场天的生猪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上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肉类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甲方: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食堂供货商协议汇总篇五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需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新安边中心小学,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新安边中心小学学校食堂(食品)供货服务
第二条 供应期限
供应商期限为一学期,自20xx年8月18日至20xx年元月止。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即20xx年8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二家供货单位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单位多供货或全供货。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品配送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遵守;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提前一周向乙方提供学校食堂所需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供货产品的进价成本和服务成本,在低于市场价的前提下,可进行自主定价。
3、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和食品安全台帐;
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5、乙方必须保证在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前将甲方所需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6、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
7、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低于市场批量价供应给甲方,并提供原始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供货商,第二联:学校。)由学校保管员验收、过磅、签字后生效,并凭记账联按学年结账。
8、乙方应按学校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视情况扣除2~10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并停送一个月,两次以上学校有权终止协议。
9、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10、如果乙方不按时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影响学校工作的,甲方有权从菜金中扣除供应商当日提供菜金的2-3倍。
11、由于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