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政府征地公告(案例17篇)
经典作品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们引领着人们追求真理、追求美好的精神追求。如何运用逻辑推理写一篇有说服力的论述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小说的摘录,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思考。
年政府征地公告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迁坟公告
各位坟主:
因绕越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根据市高指和区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凡涉及到绕越公路界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各自所在行政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xx区人民政府xx湖街道办事处。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征地公告模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xx〕1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xx〕51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公告附图):广州市芳村大道与浣花路交叉口处西侧。
二、拟征地的规划用途: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沙涌站。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0.0685公顷(合1.0275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政府征地补偿协议
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1、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临)亩(四址为东临______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_______,西临_______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______)。
2、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中心村扩建。
1)征地补偿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甲方与某某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___________日内付___________%,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___________日内付___________%。
4、其他约定:
1)乙方应协同甲方并向甲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办证费用由甲方支付。
2)今后因经济发展等原因造成土地征地补偿上升,甲方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3)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办理失地保险。
4)签订合同后,甲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甲方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甲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两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协商收回。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征地公告模版
福善庄乡孙家嘴、里林庄、西郡村村委会及相关村民:
根据晋发改交通发【2016】475号、晋国土资函【2016】365号文件。朔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们三个村362.47亩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位置及面积:具体征地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土地勘测定界为准,其中孙家嘴76.18亩,里林庄231.68亩、西郡54.61亩。
二、补偿标准:按晋发【2013】22号文件执行。
三、安置途径:对被征收村民采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四、有关被征地村民请务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持土地承包合同书及附着物所有权证明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事宜,并由村委会提供国土局一份备案。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所有在此征地界内抢修、抢种、抢建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和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
政府迁坟公告
为改善龙湾新区交通状况和茨山河河道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对龙湾新区内的龙绣街进行修建贯通,并对茨山河进行改造。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在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海日路与龙绣街交汇处以南、茨山河以北,曹屯村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7日止。
三、迁坟地点。
葫芦岛市宝山公墓。
四、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龙港区双龙街道曹屯村坟地动迁指挥部(设在曹屯村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
联系电话:3997002。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征地公告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定,现将东路补征地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
被征收土地单位天元区马家河镇仙岭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1.698亩,征收土地类别稻田、坑塘水面、专业菜地、旱土、园地、建设用地、道路、林地。
发〔x2〕46号及株政发〔x3〕2号文件。
稻田、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亩。
专业菜地107250元/亩旱土、园地520xx元/亩。
林地39000元/亩。
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株政办函〔x1〕97号复函、株政办函〔x5〕14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按株政办发〔x0〕28号文件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补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帐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m2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m2的奖励;在项目指挥部设定的期限内提前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350元/m2给予特别奖励。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八、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提出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
九、如对本方案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xx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xx市国土资源局。
x5年5月8日。
征地公告模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xx〕603号文和茂名市国土资源局以茂国土资复〔20xx〕131号文批准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本次征收土地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信宜市东镇街道尚文社区樵木塘、淡蓬坡。用地四至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收(用)土地单位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信宜市东镇街尚文社区居委会、尚文社区红旗、淡一、淡二、淡三、淡四经济合作社,总面积1.0611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按信宜市征地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水田96.15万元/公顷;旱地52.65万元/公顷;园地41.0万元/公顷;林地24.75万元/公顷;养殖水面101.48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3.51万元/公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参照信府〔20xx〕12号、27号文补偿标准实地估价计算补偿。对以上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决,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二)征地补偿支付办法:被征收土地面积经国土部门测量(丈量)登记核实,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核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等款项,由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一次性划到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
(三)留用地及社会保障安置:按《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41号)的规定,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及协商,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2%比例计提留用地指标,市人民政府承诺在两年内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留用地选址后依法办理该留用地报批,获批准后征收划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建设使用;由市人民政府按《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41号)的规定缴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产权证明材料,到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局、东镇街道办、东镇街道尚文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组成的征地小组调查结果为准。
六、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被征地范围内新栽种的作物和新建的建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纳入补偿范围。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1x年11月26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漯河市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漯河市20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6月8日以豫政土〔〕740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宋寨村、黄集村,邓襄镇张庄村和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英杨村。征收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土地4.0754公顷,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土地8.5704公顷;征收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土地5.7407公顷、宋寨村土地0.3154公顷、黄集村土地4.9668公顷,邓襄镇张庄村土地,0.5748公顷,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土地0.3212公顷、英杨村土地1.5995公顷,总面积26.1642公顷(其中耕地24.6320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按豫劳社办〔〕72号文件执行,计13.2万元/公顷。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拆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7月7日至2016年7月17日。
登记地点: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xx年7月6日。
网站公告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提供及其配置:
1、网站服务器空间由方提供。
2、服务器配置为:
(1)email空间_________(mb)兆,email空间费用_________。
(2)web空间_________(mb)兆,web空间费用_________。
(3)空间类型(nt/linux);支持协议(ftp、cgi、php、asp)。
(4)支持数据库类型(access/sql)。
(5)出口带宽_________(mb)兆。
(6)域名为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3、email名称设置。
4、域名设置。
(注:由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乙方不负责该域名及空间的一切维护)。
二、乙方为甲方在其所属的服务器上制作企业网站,可选建站配置如下:
1、flash形象页(10秒以内)。
2、精美首页。
3、六大栏目:
(1)公司简介:详细介绍公司概况。
(2)新闻中心:通过后台接口由商家自行发布信息。
(3)客户留言:客户与商家可通过留言交流。
(4)产品介绍:详细介绍公司的产品。
(5)联系我们:由商家提供详细资料。
(6)统计系统:统计该网站的访问流量。
(7)电子商务系统:_________。
(8)产品定单系统:_________。
(9)_________。
4、以上所有栏目均可制作成中英文双语版,并可方便切换,英文翻译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注:由乙方负责翻译收费_________中文字/_________元)。
5、以上制作页面每页文字限_________字以下,图片不超过_________张(程序自动生成的页面不计算在内)。
6、本站页面在_________页内按_________元收取,超出部分页面按_________元/页收取。
7、本站所有基本后台程序按报价收取,定制后台程序面议。基本程序包括:留言系统、新闻系统、调查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产品定单系统。
8、网络视频制作:专题文案及拍摄脚本编写_________元;拍摄制作费_________元/天;视频节目采集、转制、剪接、非编制作_________元/小时;后期配音_________元/小时;网络视频制作发布_________元/年。
三、制作与售后:
1、甲方必须及时完整的提供制作需要的资料。
2、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不制作。
3、网站开通一年内免费修改主要页面(企业资料更新不计算在内),在不改版的前提下修改不超过20%。
4、网站制作期为_________天。
5、制作完成后培训时间为一天,负责培训一名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更新。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_________元整作为定金(包括域名、虚拟主机、程序、30%网站制作定金),制作完成验收后一周内按实际制作的页面数一次性支付余款_________元整。超过一周未付款,我们将有权对其网站停止发布,并删除相关数据,直至付款。超过十五天未付款,我们将对其网站和服务器另行处理,并不与恢复和退还定金。
五、验收方式:
1、我们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周内制作出客户网站的主体框架、页面和程序(特殊程序设计时间将会稍微延长、网络视频先制作拍摄文案和脚本)。
2、客户在收到我们的网站页面打印稿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填写修改意见。
3、我们接到客户反馈的意见后在一周内修改完毕并上传(网络视频拍摄送10秒衔接动画)。上传后客户应在3天内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4、对于必须修改部分,客户应及时出具书面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
5、网站上传后3天内,我们未收到任何书面的修改通知或意见即视为验收通过。
6、对于要修改页面客户应一次性提出,对于相同部分我们将对其修改不超过两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并具法律效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指定。合同双方如有违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备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月4日以政国土字第180号文件批准。
二、批准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于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
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
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按地类划分,其中农用地22212平方米(林地13075平方米、设施农用地676平方米、坑塘水面8461平方米),建设用地501平方米,未利用地1190平方米。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组织)、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雁峰区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由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4日。
征地的公告
为提供潍莱高铁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地位置范围:潍莱高铁自昌邑跨胶莱河进入平度境内,南绕前房家村折向东,跨引黄济烟干渠、新潍高速,绕过五甲埠村折向东北,经明村镇北侧后北绕田庄镇折向东,依次跨青新高速、海青铁路、荣潍高速后折向东北,其后沿荣潍高速并行,于福州路西设平度北站,出站后并行高速向东,穿荣潍高速平度分公司后折向东南,南绕崮山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后折向东,南绕凤凰屯石墨矿后折向东北,穿过六曲山古墓疑似区、大唐风电,北绕即墨故城-龙虎山一带,跨小沽河进入莱西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村镇前房家村、天新庄村、小营村、闫庄南村、五甲埠村、小官寨村、唐戈庄村、西店子村、大驾埠村、辛安北村、辛安后村、辛安中村;田庄镇矫戈庄村、后柳坡村、前柳坡村、潘家庄村、玉石头村、西寨村、西张家村、张东村、田庄村、田庄王家村、东李家埠村、东潘家埠村、披甲营村;李园街道西石家庄村、前小营村、后小营村、大营村、西七沟村、门村村、上疃村、马家店子村、刘家寨村、周戈庄村、韩家疃村、万家疃村、十里堡村、朝阳庄村、山前村、府君庙村、花园村、水沟子村;东阁街道尚家上观村、官家上观村、代家上观村、下李园村、上李园村、北姜家庄村、郭家疃村、丰山洼村、徐福村、东窝洛子村、兰家庄村、辛家庄村、凤凰山村;白沙河街道西郝家疃村、岔河村、东辛付庄村、姜家观村、窦家观村、张家观村、前沙湾庄村、后沙湾庄村;古岘镇八里庄村、杜家集木村、刘家集木村、山上村;云山镇上庄村、河北大白村、河东大白村、前营村、赵庄村、杨兰埠村、凤凰岭村、东金沟子村、谢格庄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xx〕286号文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5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平度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平度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7日。
征用土地公告管理办法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第一条为实施《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规范公告符合条件的耐火材料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耐火材料企业公告申请材料的受理、核查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申请公告的耐火材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第四条具备以上条件的耐火材料企业可向生产线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交《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随附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主要随附材料包括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项目备案文件;。
(三)项目用地权证或用地审批文件;。
(四)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文件或排污许可证;。
(五)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清洁生产审核文件;。
(六)近期环境监测报告;。
(七)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八)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能源审计报告(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
(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十)上年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证明文件。
第六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经核查的申请材料推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完成复核。符合条件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核查、复核过程中,可根据情况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验结果,由查验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定期开展自查。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三)法人代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赴现场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情况。3月31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实地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时,应当记录检查情况,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或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不执行规范条件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不执行规范条件;。
(二)报送的'公告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整改不合格的,或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30天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的企业,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受理规范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生产高铝粘土熟料的企业申请公告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依据《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高铝矾土熟料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和组织修订。
政府公告范文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区”管控范围及相关管控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防控区域内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和专家最新疫情风险研判,自2022年3月11日6:00起调整我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具体如下:
联盟街道王旗营社区万宏国际3、4、9栋,王旗营社区王旗营小区万福里12栋2单元,万宏路社区时光俊园2栋2单元,万宏路社区星雅俊园7栋为封控区。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北京路—时光俊园北侧道路—时光俊园东侧道路—龙泉花园内部道路—万宏路—王旗营小区内部道路—王旗营路—旗营街—支66号路—联盟路—穿金路—北新路—北京路形成的环行区域为管控区(详见附图)。管控区实行“交通管制、人不出区、小区封闭、严禁聚集”管理措施,管控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6:00至3月13日6:00。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管控区内政府进行全员免费核酸检测,检测时间从2022年3月11日8:00起,在3天内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检测,并自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开展居家健康监测。
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严格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违反防疫规定,避免疫情传播风险。自2022年3月8日以来曾在本管控区内有活动轨迹的人员,请尽快主动向社区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若违反管控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奥密克戎变异毒株隐匿性、传播力极强的特征,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乡政府公告范文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乡春节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造林成果,稳步推进我乡生态建设步伐,现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由于持续干旱严重,林内可燃物增多,气温较常年偏高,降水偏少,风高物燥,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打硬仗的思想,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20xx年森林防火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预防为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依法用火、科学用火、安全用火。要利用党员会、小组长会、群众会、广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认真发放森林防火户主保证书,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强化值班制度,防患于未然。
森林火灾突发性很强,必须有严密的组织纪律,严格的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林业站、各村要24小时值班,各村要分别组建一支由30名以上以青年民兵组成的备勤扑火队,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扑火队长,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强化火源管理,杜绝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全乡林区及林区边缘严禁野外用火。一是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禁止烧山;禁止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二是各村要在林地及封山育林地内进行坟地清查,并登记造册,与坟主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禁止在林地内烧香烧纸,特别是要加强清明节前后10天的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对痴、聋、呆、哑和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工作,并落实好监护责任;四是加强对各村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到家长、校长、班主任,在上学和放学通往林区来回的路上,选好一名路长负责人,落实责任;五是对主要林地路段设卡,对过往行人进行了解调查,发现带有火源有可疑的,立即向乡林业站汇报。
三、深化保障,加大巡查力度密度、设置火源监测点,密切监控火情。
1.一保证通讯畅通,森林防火期内,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村通讯在森林防火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2.乡级及各村扑火队进入一级扑火戒备状态,如出现火情迅速组织投入扑火战斗。
3.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各村要迅速组建一支巡山护林队伍,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在春节期间及今后重点时段,对重点林区及地段进行巡查和蹲守,对一切野外用火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堵断入山火源。将巡山护林队伍组建及分片包干情况于20xx年2月7日前上报乡森林防火办公室。
4.设置火源监测瞭望点,密切监控全乡森林火情。全乡设置火源监测瞭望点12个,其中小路沟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纸厂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鄢家村1个负责鄢家村及灯草塘部分林地监测,罗别古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灯草塘2个,负责全村林地监测,龙家村1个,负责灯草塘部分林地,龙家村林地、江边林地监测,浑水塘2个,负责全村林地及大石板林地监测,瞭望点必须保证全天对监测区域内的森林火情进行严密监视,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林业站报告,各村将瞭望点部署情况于20xx年2月7日前上报乡森林防火办公室。
乡政府公告范文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为加强对各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单位的卫生示范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卫生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现就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
确责任。
各市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管,强化卫生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组织、协调好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来源:中国文秘资源网)力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扎实有效改善卫生院院容院貌,为群众营造了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卫生院院容院貌、院内环境美化、绿化和硬化状况,院内外环境卫生;办公室、门诊部、诊疗室和病房卫生保洁;医疗设施摆设整齐有序、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健康教育制度健全与否;厕所卫生等项目。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各市县卫生局要采取不定期抽查、卫生院日常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法,切实保证治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区)乡镇卫生院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视、工作落实、成效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行动缓慢,卫生环境整治不达标,脏、乱、差现象没有明显改观的单位进行批评。
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贯彻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将卫生院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政府迁坟公告
香水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坝址以西高程694.10米以下为淹没区,占用林地面积280公顷,属新开岭林场和新立林场地方国有林,目前,淹没区林木已完成砍伐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该征地区域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请位于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前将坟迁出,每座坟补偿标准为500元;逾期未迁,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深埋处理。
联系电话:0433—6220326。
敦化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