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通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顾字第_____号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的上述委派,决定聘任乙方的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2.根据甲方具体工作内容,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聘请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三、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6.应政府要求,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
7、接受政府委托,向政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8、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四、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3.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为:甲方由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安排顾问团律师承办相关法律事宜,并指定__________为政府具体业务的联络人员;乙方采取不定期工作方式,指派________律师为乙方顾问工作的联系人。
七、甲方权利义务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4.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5.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7.不得向乙方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提出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议解决措施。
4.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5.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秘密,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可以指派其他律师、助理人员配合完成相应工作。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与委托事项有关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和承包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8.乙方和承办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承办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9.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4.如解除本合同,应通过书面协议予以解除;
5.本合同因上列第1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目的相抵触。
十三、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传真,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在网上发送即视为送达。
十四、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的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月 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篇二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7、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协商解决。
2、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 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元人民币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篇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篇五
(20__)沪*隆律顾字第140616号
雪-丽(上海)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聘请上海梵-隆鸿卿律师事*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梵-隆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定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2、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协助执行;
4、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对乙方的要求:
4、法律顾问可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全力配合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专项培训。
(四)双方议定,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7月 1日至20__年6月3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劳动报酬:前四个月为人民币(下同)4000元/月;第五个月至第八个月为3000元/月;第九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为20__元/月。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首月的第一个星期内支付。
(五)乙方代理甲方参与项目谈判、诉讼、仲裁、非诉讼调解,以及办理律师见证,均应另行订立委托合同,代理费在《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暂定)》基础上减半收取费用。
(六)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