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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优质6篇)

时间: 作者:温柔雨 2023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优质6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篇二

)“我填报告表时就凭个人记忆来填报,未与家属进行沟通和核实,就因少报了一项被县纪委和组织部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以后我要认真严谨地执行每一项制度,绝不能忘了党员身份和纪律约束……”大理州宾川县的一名科级干部在被约谈后无不后悔地说。以来,大理州共对92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函询,对107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成63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取消2人提拔任用资格。

近期,大理州宾川县在对乡科级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未如实报告及漏报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资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房产情况、持有股票、基金等情况的40名报告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作出了限期补报及责令其书面说明情况的处理。这是大理州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延伸覆盖到最基层,把科级干部纳入核查,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一项新举措。

大理州在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中,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有力抓手,从起,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覆盖到科级干部,按“凡提必核”的原则开展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的从严处理。

“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是精准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提高惩治腐败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能有效杜绝少数党员干部报告事项的随意心理和虚假内容,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认为组织‘管不过来’、‘无暇管’的'侥幸心理,真正让制度立起来、严起来。”大理州纪委分管领导在谈到抽查核实情况时说。

大理州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抽查核实工作中,对抽查对象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逐一核实,严把报告事项的信息监督关、真伪甄别关、数据准确关,同时建立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快速查核举报受理平台,严肃处理漏报、瞒报、假报的当事人。针对抽查核查中发现的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重视不够、把关不严,信息不完整、报告不及时、填报不规范以及漏报、瞒报等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严格审核把关,严肃报告纪律,严格工作制度,并限期整改。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篇三

xx党委:

xx年xx月xx日,我接到党组织信息,反馈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第一时间对所填信息进行复核,发现组织掌握的信息为真实数据。我郑重向组织表态,本人填报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信息不一致,属于个人漏报情形,不存在瞒报、谎报行为。经认真反思和检查,诚恳做出深刻检讨。

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以下错误之处:

错误事项1:少报告配偶所持股票(代码******)**股,所持股票(代码******)**股,所持股票(代码******)**股。

原因分析:本人未详细、全面向配偶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导致配偶误认为仅仅是填一张表而已,未引起其足够的重视,提供信息较为随意。本人仅仅是以口头询问方式向配偶索取其持有股票的信息,未督促配偶进行书面核验,同时也混淆报告日期与询问日期所持股票数。

原因分析:此投资型保险为早年(**年)子女为我代购,相关纸质合同已经遗失。因投资金额较少,本人一直没有关注过,也没有继续购买过,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此事,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漏报的现象。

错误事项3:少报车位(合同编号******)面积**平方米。

原因分析:本人填写数据时,因一时疏忽,点错小数点造成的,非主观恶意。

党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然而,我还是出现漏报和填报错误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在此向组织进行深刻检讨。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掉以轻心。

作为领导干部,出现漏报行为反映出本人政治意识还不强,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思想存在松懈的情况。

2.掌握政策不牢,存在浅尝辄止。

虽然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本人自认为就是“填张表”,自己也能看懂填写说明,仅仅是读了读、听了听填写要求,未深入研读每一项具体的填写细节,尤其是拿捏不准的事项填报要求。

3.深入沟通不足,存在口头信息。

本人未对照每一项填写事项,全面核对书面信息。有些信息仅仅是口头上与家人沟通了解数据,未核对书面信息。

4.精准填报不细,存在粗心大意。

本人填报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未再次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涉及到家庭成员共有的资产,未与配偶、子女共同复核信息。

本人出现漏报情形,影响了组织整体纪律性,有愧组织的教导培训,深感自责。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思想觉悟不高,作风不够严实。本人已重新认真细致研读《个人有关事项》填写说明和要点,将所漏报信息及佐证资料一并呈报,请组织审查。

检讨人:**x

日期:x年x月x日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xx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将政治,清正廉洁知敬畏,全面提升我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积极稳妥、标本兼治,既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问题和贯彻执行报告制度不力等问题,又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各级党组织和人事部门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和廉洁从政。总结完善。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细化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规范集中填报、严格执行查核规定和精准科学认定处理、统一查核验证政策标准和工作程序等,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使报告制度落实责任更加明确,工作程序更加规范,认定处理更加精准科学。

二、整治任务及

整改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检视和整改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随机抽查、重点查核、查核验证、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与做好今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结合起来,重点针对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将两项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篇目,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相结合方式,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填报工作;

配合单位:联合核查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人:区管领导干部)。

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单位、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三)实行重要事项即时请示报告。除需事先请示的重要事项外,领导干部在发生以下重要事项的1个月内,应主动向区委组织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并在年终时将相关事项汇总填报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严重病情、伤情情况,离岗动向不明、婚姻变化等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及其他个人主动报送的信息(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街道〈乡镇〉、区直各单位及区管领导干部)三、实施步骤(一)个人报告阶段(2月上旬至2月底)。各单位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分别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廉洁从政信息报告表,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近期拟提拔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拟转任重要岗位对象,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另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随机抽查核实比例为区管领导干部总数的10%。廉洁从政信息档案的抽查,由区纪委结合信访投诉件核查、纪律审查工作进行核实。

(三)整改处置阶段(6月上旬至6月底)。领导干部应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洁从政信息档案、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一)如实报告。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忠诚、对自已负责的态度,如实主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从政信息,及时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其中,2016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按“首次填报”要求,全面、如实填报各项内容,以前年度如有漏报事项可一并补报,不予追究。

(二)严格核查。建立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联合核查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洞头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地税)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等单位参与的联合核查小组。联合核查小组负责协调开展核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主要审核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有隐瞒不报的,先暂缓提拔重用,并对报告人进行函询,要求书面说明情况;

构成违纪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在审签廉洁档案信息填写内容时,未落实审核把关责任的;

领导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社会舆情反映的一些负面信息,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区纪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未及时将情况报送到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或能发现没有发现的,将视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篇五

xx党委:

2021年xx月xx日,我接到党组织信息,反馈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第一时间对所填信息进行复核,发现组织掌握的信息为真实数据。我郑重向组织表态,本人填报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信息不一致,属于个人漏报情形,不存在瞒报、谎报行为。经认真反思和检查,诚恳做出深刻检讨。

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以下错误之处:

错误事项1:少报告配偶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

原因分析:本人未详细、全面向配偶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导致配偶误认为仅仅是填一张表而已,未引起其足够的重视,提供信息较为随意。本人仅仅是以口头询问方式向配偶索取其持有股票的信息,未督促配偶进行书面核验,同时也混淆报告日期与询问日期所持股票数。

原因分析:此投资型保险为早年(xx年)子女为我代购,相关纸质合同已经遗失。因投资金额较少,本人一直没有关注过,也没有继续购买过,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此事,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漏报的现象。

错误事项3:少报车位(合同编号xxxxxx)面积xx平方米。

原因分析:本人填写数据时,因一时疏忽,点错小数点造成的,非主观恶意。

党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然而,我还是出现漏报和填报错误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在此向组织进行深刻检讨。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掉以轻心。

作为领导干部,出现漏报行为反映出本人政治意识还不强,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思想存在松懈的情况。

2.掌握政策不牢,存在浅尝辄止。

虽然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本人自认为就是“填张表”,自己也能看懂填写说明,仅仅是读了读、听了听填写要求,未深入研读每一项具体的填写细节,尤其是拿捏不准的事项填报要求。

3.深入沟通不足,存在口头信息。

本人未对照每一项填写事项,全面核对书面信息。有些信息仅仅是口头上与家人沟通了解数据,未核对书面信息。

4.精准填报不细,存在粗心大意。

本人填报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未再次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涉及到家庭成员共有的资产,未与配偶、子女共同复核信息。

本人出现漏报情形,影响了组织整体纪律性,有愧组织的教导培训,深感自责。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思想觉悟不高,作风不够严实。本人已重新认真细致研读《个人有关事项》填写说明和要点,将所漏报信息及佐证资料一并呈报,请组织审查。

检讨人:xxx素材本站

日期:2021年x月x日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篇六

县委、县政府:

,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重庆市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情报告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内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制度落实,监督到位。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我局4名领导干部在参加人事局家属楼集资建房时,结合住房清理,进行了事前申报审批,没有领导成员参与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没有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没有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没有出现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没有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通过学习,统一了全体领导成员的思想,提高了认识。我们感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是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思想作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教育学习,全体领导成员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加强;二是抓规范,确保落实措施到位。为了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们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同[找文章,到本网网]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相结合,同各项考核相结合,特别在人事考试、职称评定、人员招聘、招公等热点、敏感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能够相互提醒,互相诫勉,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能自觉向党组汇报,自学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抓职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对领导成员家庭状况、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的了解,强化了纪检小组的教育职能、监督职能,采取民主生活个人报,民主测评群众讲的办法,杜绝了漏报、不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将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不一地把执行《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促进人事工作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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