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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医疗乱象整治工作总结(模板13篇)

时间: 作者:FS文字使者 热门医疗乱象整治工作总结(模板13篇)

通过撰写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系统地思考和总结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教训。希望大家能在看完以下总结范文后,对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月工作总结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x县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xxxx年xx-xx月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xxxx年xx至xx月份,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xx家。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x家、民营医院x家,个体诊所xx家。

检查的xx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xx家机构中,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经亲自诊查填写医学文书,x家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也未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有关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的行为。

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将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常规,诱导医疗和过渡医疗以及术中加价等违规行为。

xx-xx月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x起,立案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对x名执业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过群众投诉举报,x个月共查处无证行医行为x起,均进行立案处罚。现已结案x起,罚款x万元,万元。

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集合

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集合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xxx年是我院深入贯彻“两学一做”并积极推进中医馆建设的一年,这一年来在全院医护的共同努力下,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以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严抓各项医疗规范化和核心制度的落实,努力促进医疗模式的转变,开创了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为了能使以后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现将这一段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12月10日,全院完成门诊人次量xxx人次,其中急诊xx人次;完成住院治疗xxx人次,治愈率为xxx%,好转率xxx%,住院病人平均费用xxxxxx元,单病种治愈好转率达到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从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分别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及人均住院天数的下降,可以看出,医疗收入比去年同时期有所上升,药品收入有较大幅度下降,两者所占比例逐渐趋于合理,达到了“以病人为中心”,让利广大患者的根本目的,“以药养医”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提高了现有资源利用率,体现技术含量,讲求投入产出,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等宏观调控机制已发挥作用。

1、严抓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制定了中峪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医疗检查标准及重点内容,对医疗薄弱环节及医疗隐患进行整改,举行了“医疗安全讨论、业务知识学习、临床技术能训练、差错隐患整改”等一系列知识培训活动,加大环节质量及终末质量检查及反馈力度,加强《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制度,保证环节质量及终末质量稳步提高,为科室定购各种诊疗指南及临床医疗杂志,指导和规范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行为,使诊疗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提高诊疗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全年共组织业务知识培训20余次。

3、持续改进,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坚持每季度医疗质量例会制度,分析总结医疗质量问题.

4、做大做强中医药事业。我院申请中医馆建设项目并积极推荐完善了中医门诊、针灸理疗、炮制煎药,中药磨粉等中医馆的建设,使中医基础设施、设备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加,中医医疗机构得到了加强,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中医药特色得到了较好发挥,中医药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在群众中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体现。

1、院长、副院长带领医护人员走村入户对健康扶贫人员“送优惠政策、送健康知识”。

2、走村入户对健康扶贫人员“签约服务、留下一个亲情号码”对健康扶贫户签约服务卡及提供乡村医生、卫生院包村人员的联系电话,便于患者就诊问药、急诊急救,确保“服务到位”。

3、走村入户对健康扶贫人员“开展一次疾病筛查、出具一份健康处方”对健康扶贫人员中因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展开测血压、测血糖、测心电图等疾病筛查活动,并及时把体检结果反馈给患者本人,对异常人员进行再次复查。其次以常见病、多发病为基础,为健康扶贫户中的患病人员出具了简单、科学、明了的健康处方,如:吸烟、饮酒有害健康、如何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简要说明了疾病的致病因素,发病机理,诊断标准和保健措施。

xxxx年虽然我院的医疗工作取得了健康平稳的良好发展,但工作中仍在着不足:

1、深化目标管理,还有一些人对目标认识不够,或者是为了完成任务去做,完成的质量有待于提高。

2、夯实专科基础,普及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性很高,但学习的效果有待于提高,以往培训过的业务知识很不能灵活加以应用。

3、规范化的业务建设规程已建立,但落实的很不到位.

4、医疗环境、病房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5、安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6、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1、规范投诉管理工作,建立投诉管理办公室。在当前的医疗背景下,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我院也不例外。医疗纠纷发生后,直接导致正常医疗秩序的破坏,造成医院在社会的不良影响,它是一个十分复杂而难以解决的问题。面对医疗纠纷,医务科总是全力以赴,真诚细致调查,以换位思考的角度,体谅患者的就医心情,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2、不断提高康复质量;提高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

3、改正学习中的不足,切合实际学习康复知识,真正掌握基本理论,用于实践中。

4、时刻保持应有竞争意识、危机感,保持我院的发展势头,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应该落实要点、认真学习,一步一个脚印,把我院的卫生事业做强做大,务实创新,不然,就会在多变、竞争的市场中淘汰。

xxx年即将故去,崭新的xxxx已向我们招手,相信全院医务人员能紧密配合医院领导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开拓进取,拼搏向上,坚持方针,落实工作重点,共同完成医院的各项工作,力争下年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我院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门诊部门是一家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做好合格药房工作,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在把相关状况汇报如下:。

门诊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三人,药士一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人,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十平方米,仓库十五平米,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门诊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门诊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

(二)设施设备。

我门诊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温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更换或维修中药橱,购置必须的中药粉碎机。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现代化办公设备,对进销存实行电脑化管理。库房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三)进货管理。

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及其程序,药品购进制度及其程序,重视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首营品种、针剂、各种剂型首次进货药品均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验收检查,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四)储存于养护。

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存放,首先按照药品的所需要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内,其次,将近效期药品报表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填报,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一直以来,在市局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门诊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坚持依法经营,不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业务关系;

3、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6、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持有证上岗;

8、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售后服务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工作。

我门诊一定会根据在自查和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门诊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我门诊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内审,认为基本符合药监部门的要求。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布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基础。近期,医疗行业中一些“持刀加价”、“执业医师证书挂证”、强迫诊疗、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行业信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委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存在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重点打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费用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和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四是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特别是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就医权益的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自纠自查,对照问题线索,逐项排查解决。各地卫生健康、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监等行政部门要联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严肃查处,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方案》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层层落实责任,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组织精干力量,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根据xxx市卫生局《xxx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xxx县卫生局关于xxx卫生院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xxx卫生院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于4月19日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xxx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范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规范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48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3人,执业护士14人、药剂师6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人、检验技术人员1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卫生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5、取缔未经许可擅自开设的口腔科门诊。

6、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项目、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进行规范书。

xxx卫生院全部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辖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药品供应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实行零差率销售,无假劣、过期、失效药品。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医疗用品复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

总之,卫生院对规范执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提高医疗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x县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xxxx年xx-xx月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xxxx年xx至xx月份,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xx家。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x家、民营医院x家,个体诊所xx家。

检查的xx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xx家机构中,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经亲自诊查填写医学文书,x家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也未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有关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的行为。

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将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常规,诱导医疗和过渡医疗以及术中加价等违规行为。

xx-xx月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x起,立案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对x名执业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过群众投诉举报,x个月共查处无证行医行为x起,均进行立案处罚。现已结案x起,罚款x万元,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业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和“有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固持续发展,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要求新农合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一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积极参与进来。

部分医务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操作。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医务人员电脑录入业务不熟悉。及时录入不够完善。

1、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2、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台账等资料的填写等工作。

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今后本院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织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卫生工作,结合学校创建人民最满意单位活动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学校建立了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有大队辅导员、保健教师、年级段负责人。领导成员分工职责明确,副校长抓健康教育课的质量,负责校园建设,环境卫生,大队辅导员负责值日生监督和检查,保健教师负责卫生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年级段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年级的卫生、教学工作,卫生领导小组人员通力协作。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学校卫生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为了使工作落到实处,本学期特别成立了红十字服务小分队,协助卫生室全面作好检查和监督工作,所以制定了相应措施,并做“四个一”,即一日三次巡查(环境卫生),一周一次卫生大检查,一月一次评比、一学期表彰一次(单项卫生先进班级)加重了卫生工作在学校中的份量,在老师心目中有了重要位置,学校卫生工作越做越好,校园从早到晚基本地面无纸屑,教室无灰尘,个人卫生逐年好。

利用健康教育课,向学生系统地传授卫生与健康知识,是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课业负担过重的学生对枯燥的健康知识感兴趣,就必须在课堂教学上下工夫。因此,我们担任上课的老师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准备了许多与课堂教学有关的资料。在教学的过程中运用实例和故事紧紧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不时穿插诙谐的语言,制造幽默的气氛,使学生在阵阵笑声和轻松的环境里获取了健康知识。青春期卫生知识是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就是要通过健康教育来提高了学生对青春期卫生知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青春期是人生最美好、最重要、最关键的时期。随着自己生理和心理的急剧变化,特别是性生理和性心理的变化。青春期常常又是人生的神秘时期。如果不能科学地认识这些生理变化,就会影响自己的学习、生活、健康。要珍惜青春,就要学习好青春期的卫生知识。掌握好青春期卫生保健的基本知识。以此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为了使学生能进一步掌握好青春期卫生知识,加深理解。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能很好地运用电化教育手段。把书本的理论知识与青春期录像有机的结合起来。针对男、女生不同的生理特点,分别组织男、女学生进行专题上课。通过学习,使女生懂得了“月经”是怎样产生的,以及经期的卫生保健等知识。男生也了解了男性生殖系统的发育等知识。弄清了什么是第一性征,什么是第二性征等。受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另外,在开展青春期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对学生进行个人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通过教育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好转,他们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为了使健康教育更好的落实到实处,我们还针对小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首先,我们利用第二课堂这一园地,定期举行各种健康知识讲座。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卫生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防病治病、饮食饮水卫生、消灭四害等方面的知识。比如:每年的“爱牙日”我们向学生宣传患龋齿对人体的危害、保护牙齿的意义及正确刷牙的方法等。在我校的卫生宣传栏中先后刊出了预防近视、防治沙眼、环境保护、卫生保健知识、饮食饮水卫生、消灭四害、等卫生知识。并根据各种传染病不同的流行季节有针对性的向学生宣传预防的知识.通过这些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使学生在人生最有可塑的年龄阶段中获得应有的保健知识.为其成年之后拥有健康的身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健康教育的开展,达到了预防疾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的目的。因此,近几年来学生的常见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实践证明健康教育的开展,可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身体和心理健康,提高学习效率,振奋精神面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因病缺课率逐年下降,近视率得到有效控制。学生基础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得到有效培养,防病保健意识加强,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

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全面自查,集中整治。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三、全面检查,认真评估。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四、梳理总结,强化交流。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业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和“有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固持续发展,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要求新农合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2、参合农民就诊时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并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账本上亲自签字及按手印,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还有极少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一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积极参与进来。

部分医务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操作。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医务人员电脑录入业务不熟悉。及时录入不够完善。

1、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处方报销费用。

2、加强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力度。

3、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台账等资料的填写等工作。

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今后本院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门诊部门是一家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做好合格药房工作,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在把相关状况汇报如下:。

门诊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三人,药士一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人,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十平方米,仓库十五平米,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门诊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门诊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

(二)设施设备。

我门诊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温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更换或维修中药橱,购置必须的中药粉碎机。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现代化办公设备,对进销存实行电脑化管理。库房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三)进货管理。

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及其程序,药品购进制度及其程序,重视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首营品种、针剂、各种剂型首次进货药品均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验收检查,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四)储存于养护。

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存放,首先按照药品的所需要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内,其次,将近效期药品报表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填报,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一直以来,在市局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门诊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坚持依法经营,不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业务关系;

3、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6、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持有证上岗;

8、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售后服务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工作。

我门诊一定会根据在自查和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门诊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我门诊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内审,认为基本符合药监部门的要求。

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教师齐心。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织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我校领导十分重视卫生工作,结合学校创建人民最满意单位活动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学校建立了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有大队辅导员、保健教师、年级段负责人。领导成员分工职责明确,副校长抓健康教育课的质量,负责校园建设,环境卫生,大队辅导员负责值日生监督和检查,保健教师负责卫生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年级段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年级的卫生、教学工作,卫生领导小组人员通力协作。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学校卫生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为了使工作落到实处,本学期特别成立了红十字服务小分队,协助卫生室全面作好检查和监督工作,所以制定了相应措施,并做“四个一”,即一日三次巡查(环境卫生),一周一次卫生大检查,一月一次评比、一学期表彰一次(单项卫生先进班级)加重了卫生工作在学校中的份量,在老师心目中有了重要位置,学校卫生工作越做越好,校园从早到晚基本地面无纸屑,教室无灰尘,个人卫生逐年好。

二、强化基础教育,培养良好习惯,提高卫生保健意识。

利用健康教育课,向学生系统地传授卫生与健康知识,是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课业负担过重的学生对枯燥的健康知识感兴趣,就必须在课堂教学上下工夫。因此,我们担任上课的老师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准备了许多与课堂教学有关的资料。在教学的过程中运用实例和故事紧紧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不时穿插诙谐的语言,制造幽默的气氛,使学生在阵阵笑声和轻松的环境里获取了健康知识。青春期卫生知识是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就是要通过健康教育来提高了学生对青春期卫生知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他们认识到,青春期是人生最美好、最重要、最关键的时期。随着自己生理和心理的急剧变化,特别是性生理和性心理的变化。青春期常常又是人生的神秘时期。如果不能科学地认识这些生理变化,就会影响自己的学习、生活、健康。要珍惜青春,就要学习好青春期的卫生知识。掌握好青春期卫生保健的基本知识。以此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为了使学生能进一步掌握好青春期卫生知识,加深理解。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能很好地运用电化教育手段。把书本的理论知识与青春期录像有机的结合起来。针对男、女生不同的生理特点,分别组织男、女学生进行专题上课。通过学习,使女生懂得了“月经”是怎样产生的,以及经期的卫生保健等知识。男生也了解了男性生殖系统的发育等知识。弄清了什么是第一性征,什么是第二性征等。受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另外,在开展青春期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对学生进行个人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通过教育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好转,他们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为了使健康教育更好的落实到实处,我们还针对小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首先,我们利用第二课堂这一园地,定期举行各种健康知识讲座。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卫生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防病治病、饮食饮水卫生、消灭四害等方面的知识。比如:每年的“爱牙日”我们向学生宣传患龋齿对人体的危害、保护牙齿的意义及正确刷牙的方法等。在我校的卫生宣传栏中先后刊出了预防近视、防治沙眼、环境保护、卫生保健知识、饮食饮水卫生、消灭四害、等卫生知识。并根据各种传染病不同的流行季节有针对性的向学生宣传预防的知识.通过这些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使学生在人生最有可塑的年龄阶段中获得应有的保健知识.为其成年之后拥有健康的身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健康教育的开展,达到了预防疾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的目的。因此,近几年来学生的常见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实践证明健康教育的开展,可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身体和心理健康,提高学习效率,振奋精神面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因病缺课率逐年下降,近视率得到有效控制。学生基础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得到有效培养,防病保健意识加强,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

三、完善制度,重过程看结果,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x县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xxxx年xx-xx月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xxxx年xx至xx月份,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xx家。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x家、民营医院x家,个体诊所xx家。

检查的xx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xx家机构中,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x家机构执业人员未经亲自诊查填写医学文书,x家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诊疗活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已经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也未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有关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的行为。

检查的医疗机构,均将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未发现医疗机构有违反常规,诱导医疗和过渡医疗以及术中加价等违规行为。

xx-xx月份,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x起,立案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对x名执业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过群众投诉举报,x个月共查处无证行医行为x起,均进行立案处罚。现已结案x起,罚款x万元,万元。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布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3月起到2020年2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基础。近期,医疗行业中一些“持刀加价”、“执业医师证书挂证”、强迫诊疗、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行业信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八部委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存在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重点打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费用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和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四是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特别是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就医权益的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自纠自查,对照问题线索,逐项排查解决。各地卫生健康、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监等行政部门要联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严肃查处,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覆盖50%以上。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方案》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层层落实责任,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组织精干力量,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范文》适用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xx年x月x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定于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杭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个人。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违规开展白内障手术、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记透析次数、虚记中医针刺治疗、串换高价医用耗材、违规配药贩卖、医保卡兑付现金等领域,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22年5月—2023年2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5-12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在6月底前登录浙江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系统(http://:3001/#/login),按照省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内容清单开展一次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签订上传依法执业承诺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家、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按季汇总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8月28日和11月28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并于2023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和量化统计表。市级相关部门按季将本部门工作情况和工作量化统计表按照报送时间节点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同时将本部门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务必保障举报人的隐私安全等合法权益。市和区、县(市)两级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医疗乱象治理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处罚结果联合运用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9年3月—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3月—9月)。、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2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进一步打击卫生健康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我县医疗乱象,规范我县医疗秩序,为前来我县就诊的患者营造更好的就医环境,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医院医疗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0xx)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20xx)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xx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x月x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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