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税自查报告(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个税自查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过头税”现象自查的通知》精神,新密市地税局日前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监察室、计划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自查,明辨是非,严格按组织收入原则办事,确保组织收入质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新密市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下发的《关于重点加强“过头税”现象检查的工作通知》和市局下发的有关自查通知的精神,重点加强对各征收单位的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执行情况、“营改增”项目代开发票征收税款情况、在申报期提前征收税款情况、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人工评估异常情况、大额申报税款异常入库情况、整数入库税款情况、违反规定超期追征税款情况的申报、稽查、入库、退库、多缴、欠税、减免等进行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行动开展自查。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情况报局监察室备案,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
该局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行为的坚决处罚,对自查和上报的情况进行突击复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个税自查报告篇二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3、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如何离职有补偿金
(三)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员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继续存续,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这一概念,所以只要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临时工在离职时就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在辞职时参照正式工辞职的条款,分为试用期辞职和已过试用期辞职,辞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分别需要提前三天和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请求,离职期间就是三天和三十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临时工辞职时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当天就可以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综上可知,离职的形式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又或者是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个税自查报告篇三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15%-125]+(10000×10%-25)=1300(元).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停止的“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将不再分别计税,即,单位在年底给员工发“双薪”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工薪阶层部分员工的最后一个月的纳税额将增加,收入缩水。
针对年底双薪制政策的变更,在税收筹划方面,可以考虑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人所得税,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案例】
某人月工资5000元(不考虑代扣社保费等),年底双薪也是5000元,年终奖15000元,则有:
1、原政策下(已不适用)
2、新政策(并入当月工资)
3、新政策(并入年终奖)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
[年底双薪个税]
个税自查报告篇四
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税自查报告篇五
假设c4表示发放年终奖当月除年终奖外全部应纳税金额(即全部应纳税收入扣除保险、公积金等税前扣减额之后的金额,不含年终奖),d4表示年终奖金额,则年终奖计算公式为:
=if(c43500,max((((d4+max(c4,0)-3500)/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d4+max(c4,0)-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max(((d4/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d4-{0,105,555,1005,2755,5505,13505}))
公式可以复制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新税率表
(全月应缴纳税额)
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
注: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6个区间临界点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年终奖的发放数额范围是(0,18000],[27200,54000],108000,[160250,420000],[565000,660000],960000.范围之外的年终奖最好并入工资发放,否则纳税人要承担较多的税负。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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