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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法规论文(模板5篇)

时间: 作者:FS文字使者 最新合同法规论文(模板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法规论文篇一

一、中国诚信的含义及诚信原则的继承

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名扬天下的礼仪之邦,有着崇尚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并把诚实守信作为人处世,接人待物的伦常规范。一些流传至今、广为传诵的成语典故,如“一言为定,一诺千金,信誓旦旦,言而有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等等就浓缩了对诚信重要性认识的精华。追溯到先秦儒家。孔、孟、荀子把诚信从做人之道扩展到治世之道,具有促进道德完善、家庭和睦、国家兴旺和天下安宁的多种社会功能。三国时,诚信的当时模式“义”帮助蜀国在三分天下中有了一席之位,之后又日渐形成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诚信文化;利用人格诚信关系,自明清以来,中国人逐渐冲破了“要想富,男力田女织布”的重农思想,开始“求富于市”,在寻求财富的漫长过程中人们总结出一条不可违背的法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思诚者,人之道也”,这个“道”就是商业经济和资本运作的规律。为此商人们一直坚持义利并重,讲求诚信“利从诚中出,誉从信中来”认为这样做才是走了正道,才是诚商正贾,才能取得好的效益。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历来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作为重要的商业道德。

作为法律上的诚信原则的伦理基础是“诚”和“信”,作为个人的内在德性的“诚”,也就是诚实,这种诚实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体现;信则是个人对他人产生的信任。古往今来,诚实和信用都是人与人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两千多年以前,孔子就强调“民以诚而立”,并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儒家道德的基本范畴。诚实和信用也往往被作为区分善恶的分水岭,是支撑社会的道德支支点。儒家文化“言必行,行必果”信用被中国传统道德提升为立人与立国之本。

我国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在近代民事立法中仿效了大陆法系的传统,从德国、日本等国继受了这一术语。诚实信用原则源自罗马法学家所崇尚的“善意与衡平”等自然法思想,在实践中来自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所谓诚信契约,是指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要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由诚信契约发生的诉讼称为诚信诉讼,在诚信诉讼中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不受契约字面表述的约束,而可依照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裁判,并可以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干预,在现代的合同立法中将这一思想加以援用和发展。

二、浅析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与功能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同时由于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内含法律之公平正义之价值,因此在对有关模糊性,不周延的法律规定解释时,依诚实信用原则加以解释,并通过这一解释达到法律具体化之目的。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能因其所使用的文义词句不当,未能将其真实意思表达清楚;或者因为法律知识懂得少,而未能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合同难以正确履行,从而发生纠纷,因合同条文不清发生争议以后,法院法官或仲裁机关通过事实和法律,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考虑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合同签约地的习惯等探求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正确、合理地解释合同,以阐明事实之应有的法律含义,以及法律应有的价值含义,从而使案件得到公正的裁决。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完成约定的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所以要磋商和订立合同,以自己的某种具有价值的东西去与别人交换,无非是期望能获得更大的价值,创造更多的财富。而这一价值能否实现完全有赖于双方订立的合同能否真正得以履行。如果仅仅是订立了合同而没有实际履行合同,那么不但为争取签约的所有努力都会付之东流,而且还可能招致经济上和信誉上的严重损失。因此,履行合同是实现合同目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也使履行问题成为合同法实践中最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

诚实信用原则确立的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所应严格遵守的一种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它要求行为人本着真诚、真实、恪守信用的原则和精神,以善意的主观意识和行为方式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法》颁布之前,我们通常所说的“重合同、守信用”就是这一原则的相关内容在合同关系中的体现。

《合同法》不仅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本法的基本原则,同时还将这一原则确定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显见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已成为贯穿整个《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因此,在具体的合同业务操作中,正确理解和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合同当事人恰当地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保障己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律师处理相关的纠纷案件都具有重要的实际指导意义。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即它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三、实际生产生活中诚实守信的作用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人们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易就在于相互之间建立了一种信任。我把商品卖给你,你再把钱给我,交易完成。我先把商品放心大胆的交到你手上,乃是基于我相信你会对我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别人都说你耍无赖,是一个不讲信用的小人,恐怕我也不会放心的先把商品交给你。也许可以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能阻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会涵盖所有的交易领域,而且在此情况下,由于缺乏信任,卖方也有可能怀疑买方的钱是不是真钱,买方怀疑卖方的货是不是假货。所以说信用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没有信用也就没有商品经济。

信用秩序的主要功能在于建立和保持一种可以大致确定的预期,以便利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交往和行为。只有在确定的预期的情况下。我们才会进行一切社会交往和活动,我们才会放心大胆的把钱存入银行,而不担心被国家吞掉;我们才会放心的与人交易,不会担心对方携款(物)私逃。由此可见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有多大。但在现代社会里人们的预期在制度上很难得到保障,以前由于“熟人社会”,人口的流动性小,靠社会的舆论和道德观念就可以保障人们的这种预期。但在如今流动性极强的社会中,单靠道德观念已不能保证,所以人们一方面通过事先了解对方的财产、声誉确立合理的预期,另一方面在出现纠纷后,法律能提供相关的制度来保障人们的合理预期,于是,诚信原则有了它的现实的土壤。可以通过诚信原则这一弹性条款确立相关的法律制度。

四、当今社会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

当今众多国人对古人的诚信品质有所继承,但没能很海鸥地发扬光大。特别是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又正处于快速转型期,经济社会制度都还不健全,法规也不完善,传统的人格诚信已几近支离破碎,现代的系统诚信尚具雏形,企业的市场交往、文化积淀、商业联系还处于发展过程中,未完全成型。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诚信的缺失相当严重,形势不容乐观。

隐藏在经济繁荣背后的是市场状况的混乱无序。近几年来,股市中的个别上市公司的造假事件以及企业之间形成的三角债关系层出不穷,恶意拖欠资金、合同欺诈,以次充好,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泛滥。甚至法院这种权威的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尊重,打官司完全是去争一个管辖地。这种状况人为加大了市场运行成本,使交易不畅,甚至于逐步萎缩,市场经济面临危机。不讲诚实信用的现象逐渐由少到多,从个别到普遍,众多国人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金钱、名利、声望中迷失了自我,丢弃了诚信,使全国上下诚信度严重缺失,打造诚信已迫在眉睫。

五.针对信用缺失问题几点建议:

1.在立法领域必须把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起来。加快民法典的建设,把诚实信用原则在各单行法方面的应用具体化,加强可操作性是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步骤。这样做可达到如下效果:

(1)能够有效界定民事行为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使民事行为的责任明晰。

(2)针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应杜绝政府对经济的过分干预,从而抑制企业的侥幸心理,减少短期经济行为。

(3)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使法官的自由载量更加透明,操作性更强。

2.建立履盖全社会的信用登记制度和监督制度。其目的在于使公众了解企业和其他经济主体的信用记录,对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违规操作造成资产损失的企业及从业人员以及逃废债务的企业开列“黑名单”,从而判断与对方交易的风险,拥有好的信用记录档案,人人乐于与之交易,信用记录就可以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最大无形资产。

3.加强教育宣传,立足于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从思想观念上端正对诚信的意识观念看法,使自觉崇尚诚信蔚然成风。

治病得先找出病因,然后对症下药,便药到病除。诚信的缺失主要症结在于利益所趋,或是为了钱,或是为了名,或是为了利,贪图眼前一己之私,鼠目寸光,贻误终身,危害社会。针对这种情形,就要利用好各个媒体、载体加大教育宣传攻势,帮助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引导人们高瞻远瞩、立足长远、放眼未来,最起码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让小到幼儿园小朋友、大到老年人,男女老少都红红火火地学起来,让那感人的词句、有趣的故事在市民中广为流传,让自觉崇尚诚信蔚然成风。

六、总结

诚实信用原则是整个市场经济的道德论理基础,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强化诚实信用意识,建立诚信体系,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于者。每个市场主体都必须以诚实信原则来要求自己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后相关事务的处理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都应以诚信、公平等理念来指导行为,以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的崇高地位,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合同法规论文篇二

2、商法的国际性

3、独资企业转让后的法律责任

4、商号的性质分析

5、商号的。转让

6、公司投资者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

7、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缺点

8、一人公司与公司社团性的矛盾

9、人身保险中代位求偿问题分析

10、公司利益最大化与公司社会责任

11、公司发起人、发起协议的性质分析

12、先公司交易

13、公司设立瑕疵

14、公司转投资的突破

15、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16、公司出资限制问题

17、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资格的认定

18、股东诉权

19、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问题

20、股东表决权的限制

21、股东中心主义到经理层中心主义的演变

民商法(三):《合同法》论文选题(指导老师:王艳芳)

1、论我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2、论合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3.预期违约制度研究

4、精神损害赔偿在合同中的地位探讨

5、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6、论缔约过失责任

7、浅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8、浅析《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

9、关于合同法中代位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10、浅议违约救济中的违约金制度

11、论可撤销可变更制度

12、论合同中的附随义务

13、论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

14、网络拍卖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

15、论合同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

合同法规论文篇三

拟写论文提纲也是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重要一步,可以说从此进入正式的写作阶段。

其次,要对掌握的资料做进一步的研究,通盘考虑众多材料的取舍和运用,做到论点突出,论据可靠,论证有力,各部分内容衔接得体。

第三,要考虑论文提纲的详略程度。

论文提纲可分为粗纲和细纲两种,前者只是提示各部分要点,不涉及材料和论文的展开。对于有经验的论文作者可以采用。但对初学论文写作者来说,最好拟一个比较详细的写作提纲,不但提出论文各部分要点、而且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和材料的详略安排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等都有所反映,写作时即可得心应手。

执笔写作标志着科研工作已进入表达成果的阶段。在有了好的选题、丰富的材料和详细的提纲基础上,执笔写作应该是顺利的,但也不可掉以轻心。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内容当然要充实,但形式也不可不讲究,文字表达要精炼、确切,语法修辞要合乎规范,句子长短要适度。

特别应注意的是,一定要采用医学科技语体,用陈述句表达,减少或避免感叹、抒情等语句以及俗言俚语,也不要在论文的开头或结尾无关联系党政领导及其言论或政治形势。

论文写作也和其他文体写作一样,存在着思维的连续性。因此,在写作时要尽量排除各种干扰,使思维活动连续下去,集中精力,力求一气呵成。对于篇幅较长的论文,也要部分一气呵成,中途不要停顿,这样写作效果较好。

合同法规论文篇四

1、全球化与中国法律变革

2、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

3、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6、论我国法律平等的理论与实践

7、论我国法律监督

8、论我国的司法原则

9、论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

10、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

11、论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立法的'影响

12、论传统法律资源与法制现代化之关系

13、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14、法律程序的意义

15、论法律移植

16、权力与权利关系研究

17、纠纷的解决原理

18、司法中的正义问题

19、法与利益

20、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21、论部门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的价值

22、现代法的人文困境及其出路

23、论法治的文化基础

24、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

25、论程序正义

26、论法律解释

27、文学作品的法理学

28、论沉默权

29、安乐死在我国的合法化

30公民权利与迁徙自由

二、法律史学

1、论中国古代的恤刑观念对当代司法实践的影响

2、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当代价值

3、传统情理法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研究

4、论中国古代契约精神

5、传统调解制度的当代价值研究

6、论复仇观念对中国当代刑法的影响

7、从明清小说看中国传统诉讼观念

8、论情理法与冤案

9、论家法族规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合理性

10、民间习惯法在明清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探析

11、典卖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合理性研究

12、传统诉讼文化在当代构建和谐司法环境中的作用研究

13、满族传统法文化探析

14、论中国古代的证据规则

15、论中国传统“人治”思想的当代内涵

16、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信”

17、论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当代内涵

18、中国亲属制度传统与罗马法比较研究

19、论大陆法系与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

20、罗马法的传播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启示

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南

三、宪法与行政法学

(一)宪法学

1、论我国宪法性法律

2、论宪法的制裁性

3、论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

4、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宪法功能的再认识

6、宪政的中国语境

7、人权原则之当代演进

8、宪法司法化研究

9、宪法诉讼制度初探

10、我国选举制度改革初探

11、对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

12、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问题研究

13、论大学生的宪法权利

14、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15、论新闻自由的权限

16、安乐死与宪法权利研究

17、论户籍改革制度与迁徙自由

18、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探讨

19、论基本权利的冲突与平衡

20、财产的征收、征用与依法补偿

21、宪政视野下的农村城市化问题

22、乙肝患者生存权的宪法保护(疾病与平等:从乙肝歧视案谈起)

23、论农民工的宪法权利保护

24、论公民的住房权

25、论人民代表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26、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27、论孙中山的宪政思想

28、论美国式的违宪审查制度

29、西方国家宪法保障制度比较研究

30、弹劾制比较研究

合同法规论文篇五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1.论要约与承诺

2.论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

3.论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4.论必要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效力

5.论合同中的无效代理

6.论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7.论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8.论合同的解除

9.论合同实际履行原则

10.论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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