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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通用14篇)

时间: 作者:念青松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解析自己在某个事物或过程中的思考和感受。往后面翻,小编为大家找到了一些别具一格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可以给你一些创作的灵感。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悟

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湖南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

第二天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

“有人评论说法官遇害是对前一天刷屏的三个规定的一记耳光。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三个规定的严格遵守才是铺设法治道路的基本保障。”周春梅的同事,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王莉含泪表示,“无论时间怎样流逝,以生命为代价去坚守规则是应当被历史尊重并铭记的。”

一位上海的法官在朋友圈里写道,“如果恪守职业道德成为自私自利的绊脚石,那么每一个善良、公正、谦逊、无私的法官,都甘愿做那块绊脚石。”

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

守与直。

——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党员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受

根据湖南高院的通报:2021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初步调查,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同日,_网等权威媒体纷纷转发上述通报,并就此案发表评论。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平安、快乐地活着,享受着人生的美好。不管是律师因病离世,还是检察官、法院疲劳殉职,抑或是如马彩云、周春梅等法官不幸被害,基于人性的善良,我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到心痛、惋惜。

在难过于周法官无辜被害,行为人早日受审,得到公正裁决之余,作为法律人,不免对本案产生了一些思考。

本案案发之后,因被害人的特殊身份,从普通命案就迅速上升为新闻舆情。作为周法官的工作单位,湖南高院自然有责任对舆情进行及时地回应。显然,我们普通人对本案都唏嘘不已,湖南高院中诸多领导、同事与周法官相处多年,对其为人处事颇为了解,义愤填膺也是情理之中,我们对于湖南高院在通报及后续新闻中折射出的悲痛心情足以感同身受。

但是,我们还是要关注到本案中舆情应对主体与受众的关系。

一方面,作为舆情应对主体来说,除了作为被害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之外,湖南高院还是湖南省层级最高的审判机关,其所发出的通报、新闻稿件无疑应当具有相当的准确性、真实性,在新闻通报中,湖南高院仅以侦查机关在案发当天初步调查的事实为素材,难免不够真实、准确。

另一方面,就新闻受众来说,除了少数法律工作者(含法科学生)之外,新闻的绝大多数受众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于官方媒体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感。当阅读到诸多官方媒体就本案的通报、新闻稿件时,他们很可能选择性地遗漏“初步调查”这几个字眼,本能地认为这就是本案的真相。毕竟从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到法治日报,这些媒体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可是,就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来说,办案机关需要收集证人证言,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要对被告人的住所等处进行搜查,对必要的物证、书证等进行扣押等,还需要对提取的检材进行鉴定。此外,侦查人员还要多次提讯犯罪行为人,了解其作案动机、犯罪过程等,固定讯问笔录。

总之,公安机关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固定证据,才能逐步还原真相,查清案件事实。就本案来说,办案人员要了解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何时开始就相关案件进行接触,接触频率如何,被害人是如何拒绝行为人的过分要求的,行为人有无事先准备作案凶器,如何滋生行凶动机的,作案经过如何等等。

所以,在笔者看来,对于被害人具有特殊身份的案件中,其所在工作单位,特别是公检法部门,应当在援引侦查机关通报材料的同时,表示尊重、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工作,不宜过多介绍、讨论案件的事实、定性等等。此外,视情况需要,来酌情报道被害人生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及遇害后的相关安排。至于案件真相,留待日后的庭审直播及相关新闻报道进行披露,则更为妥当。

本案发生以后,在不少法律微信群中,群友们都在讨论本案是否需要适用回避制度。

笔者极为主张,本案应当适用刑诉法的回避制度,在异省审理为宜。

本案存在着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刑诉法第29条规定了回避的四种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就本案来说,周法官在湖南高院工作多年,想来,湖南三级法院熟悉她的法官不少。而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结合当下披露的案情,本案极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一审自然是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抑或是复核审极有可能是湖南高院,如此一来,就会出现周法官的下属、同事、领导来审理这个案件,自然符合上述规定的第四种情形,也是违反了朴素的正义规则——“任何人不能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

与程序设计相背离的是,国人一向不太重视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更加注重、追求实体公正。最近一审判决生效的原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一案便是如此,其在海南高院工作15年之久,其职务犯罪一案由海南之外的法院审理更好,但该案中未出现指定管辖、异省审理的情形。

我们既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朴素正义观念,及时、依法惩处行凶者,也要尽可能地追求程序公正,实现程序正义。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湖南的推进过程中,周法官遇害案无缝是一个鲜明的法治样本(尽管我们本意上不希望有人遇害,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惨剧),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决定对本案指定管辖,在湖北、江西等与湖南邻近的异地审理,唯有如此,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示给社会公众,给我们所有人以生动的法治教育,昭示刑事法治的进步与人权的充分保障。

在命案中,不少辩护人就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提出鉴定的动议,认为行为人在作案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如在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损财物一案中,二审庭前会议时,辩护律师就对张扣扣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被陕西高院依法驳回。

在本案中,向某的辩护人没准也会提出精神病鉴定的申请,部分公众也可能推测犯罪行为人向某有可能精神不太正常。

在笔者看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三家未对行为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未必就是违法办案。特别是侦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为人举动、言语异常,作案动机不符常理,往往会主动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而到了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对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存疑的案件,谨慎、稳妥起见,检法办案人员都会先行提审、讯问行为人,了解行为人的精神状态,了解其能否回忆起作案经历,回述作案动机,更有细心者,会了解行为人的疾病史、家族史,从而产生相应的内心确信,继而作出是否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决定。

因此,我们就会看到在诸多案件中,法检机关依法驳回了辩护人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这样的做法并非就偏离了正义的轨道。

笔者建议,就本案来说,办案机关可以根据在案证据材料自主决定是否要对向某进行精神病鉴定。如果到了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仍未启动过相关鉴定程序,人民法院最好的做法就应当是进行庭审的图文直播,必要时应当插播一定时长的庭审录像片段,或者是在庭审结束后,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将向某接受讯问时、参与庭审时的部分同步录音录像予以公布,这样充分展示她的精神状态,来充分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有效提升刑事法治的透明度,增进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感。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

1月16日,湖南省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天气一改之前的阳光明媚,阴霾重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周春梅的家人、同事、朋友,在静谧、悲伤的大提琴声中,与她作最后一次告别。压抑的哭声,回荡在冷冷的大厅。

1月12日一大早,周春梅因拒绝“打招呼”,遭同乡向慧报复,被残忍杀害。

这一消息宛如晴天霹雳,震惊社会。

“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凶手有多卑劣和残忍。”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悼念文中直抒痛心与愤怒。

记者发现,在采访过程中、在大家怀念的字里行间,有一些词语总是反反复复出现,它们共同构成了周春梅的生命底色。

“勤奋”

在湖南高院怀念周春梅的视频里,几张照片闪回了这位女法官的童年岁月。穿着朴素布衣的小女孩,眼神里透出一股坚定。

来自湘西的周春梅,从小学习刻苦,1995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湘潭大学,成为了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

周春梅读本科时,黄德华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在他的印象里,这个普通工人家庭出身的学生勤奋好学,除了上课,就是在教室或者图书馆看书自习,年年拿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周春梅毕业那年,工作不再包分配。彼时,父亲下岗,母亲没有工作,弟弟正在读中专。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本想继续深造的周春梅选择回到湘西,应聘到吉首大学。

然而,心中的法律实务理想总也无法忘却。一年后,周春梅考取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再次回到校园。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宇鹏是周春梅的同门。“导师带了我们三个学生,两男一女,春梅很争气,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总是很优秀,倒是我们两个男生以‘看淡些’为由,不与她‘一般见识’。”

毕业时,周春梅获得了湘潭大学奖励优秀学子的最高荣誉“校长奖”,并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我和春梅同一年进院工作。”湖南高院民三庭法官陈小珍是和周春梅相处了17年的同事,在追思会上,她含泪回忆着属于她们的过往。

两个年龄相当、同样热爱审判事业的姑娘,因一个被分到纪检组,一个被分到研究室,常常凑在一起交流不能在审判岗位工作的苦闷。

陈小珍回忆,周春梅那时候在纪检组负责内勤,其中一项工作是接收信访信件,并分门别类,这好像和她们想象中专业的审判工作相去甚远。“但春梅总是说,这也许是最好的安排。”

陈小珍说,法院本就是矛盾尖锐的高地,而那些信访信件是高地中的高地,常常充满着成见和偏见,而周春梅作为同事、朋友,总是给她很大鼓励,让她相信每一段经历都是最好的安排。

3年后,周春梅调入民一庭工作。这是周春梅业务能力成长、审判经验积累的黄金期。民一庭的案件争议大、标的额高,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利益平衡的功力。

2005年,湖南常德桥南市场发生火灾。“当时这个案子案情较为复杂,光卷宗就有100多卷,用大推车推着进来。当事人情绪激动,社会关注度也高。”民二庭法官王莉回忆,“这个案件分到了春梅手上,当时她的孩子还年幼。春梅接下案子,每天加班加点,不叫苦、不畏难、不敷衍。她说,到了业务庭,就是想办案子。”

有一起电厂建设工程施工案,历时多年,承办人几经更换,非常棘手。分给周春梅后,她顶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亲自带团队到永州工地现场勘验。

当沉甸甸的122页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时,当事人说:“周春梅办这个案子,我们心服口服。”

“善良”

“你的这份法律文书写得很不错!”

有一天,法官助理申昇被周春梅叫住,得到了一份笑意盈盈的夸奖。申昇惊讶于周春梅的敏锐,因为这份文书上面并没有署名。

“你们每个人的文书都有自己的风格,我一看就知道。你超出了我的预期。以后要更大胆一点、更自信一些。”周春梅笑眯眯地说。

“那天,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脸上,笑容是金色的。”申昇的眼眶里含着泪,“那一刻,还是法院新人的我,感觉到了这份鼓励带来的力量。慢慢地,我的工作和思维也染上了她的影子。”

谈到周春梅,每一个人都会提到“善良”。大家说,她总是在考虑别人、关心别人。

作为湖南高院“爱之光阴”团队的积极分子,热心公益的周春梅每年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和患病儿童。

在2015年《中国审判》的报道中,周春梅这么说:“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但我们希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能让孩子坚定战胜困苦的信心;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法官助理刘寄清始终忘不掉,那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周春梅哭了。因为需要照顾两个小孩,周春梅早上必须送完孩子才能赶往单位,导致经常踩点到岗。她为此而深感不安,“感觉拖了庭里的后腿”,并表示一定会克服自己的困难,多办案子、办好案子。

“当时,春梅姐的手腕上还带着医院的手环,却还担心拖我们的后腿。”刘寄清浓重的鼻音带上了哭腔。

善良的光芒,总会照耀到当事人。

周春梅对当时还是书记员的龙菲说:“菲儿,审判工作不分大小,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岗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案卷虽然冰冷,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

周春梅喜欢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称呼熟悉的女性,柳,菲,艳,冰冰……一字一字,极尽温柔。甚至对杀害她的同乡向慧,周春梅在微信里也一直称她为“慧”。

“原则”

温柔善良的周春梅,也有刚强的一面。

“读研时,她经常和我交流学术问题。”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是周春梅读研究生期间的导师。据他回忆,周春梅平日里温柔随和,但讨论学术时却不会轻易退让,“因为她认为那是她经过了独立思考后得出的结论,除非你的观点可以说服她”。

彭熙海说,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很有原则,看不惯不良社会现象,对弱者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她痛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东西,这种强烈的是非观、荣辱观一直贯穿始终。”

“柔中带刚,刚中有柔。”彭熙海用八个字评价爱徒。

2015年,武生律师代理的两个案子由周春梅受理。第一次接触周春梅,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时案子判赢了。第二个案子,又遇到了周春梅。

“我当时想套套近乎,说‘上次感谢您判我们赢了’。周法官打断我,说‘你不要感谢,不可能每个案子都判你赢,我们只根据案件中的事实来判’。”周春梅的回答,让武生汗颜,但他同时也十分真诚地感念周春梅的专业与对原则的坚持。

段小强律师则关注到了一个很小的细节。

“十多年来,我们当地律师圈甚至不知道周法官和自己周围的人有同学和朋友关系。除了案件交集,我们和她没有任何人情联系。”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是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经有过在律所执业的经历,为了任职回避早早辞去了这一身份,同门师兄胡宇鹏是律所合伙人,更不用说还有许多成为律师的法学院同学。

段小强给记者展示自己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微信群,“直到看到胡宇鹏律师的悼念文章之后,大家才知道这一层关系”。

“朴实”

大山里走出的周春梅,把朴实刻到了骨子里。

2013年,向英从军校转业到湖南高院,遇到了当时还在民一庭的周春梅。时隔8年,她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周春梅的样子——戴着眼镜,扎着简单的马尾,衣着不起眼。

“女同志谁不爱美啊?但春梅总是埋头办案,没有时间打扮。尤其在年底结案的时候,为了争分夺秒,她总是怎么舒服怎么穿,头发乱了也顾不上打理。”

和很多人一样,周春梅会为了优惠价在“双十一”凌晨下单,会在商场逛到好看的衣服时,打开网购平台“价比三家”。

面对总是网购衣服的妻子,丈夫陈文曲有时候会开玩笑:“你啊,又买便宜货。”

这个时候,正在试穿衣服的周春梅就会开开心心地边照镜子边反驳:“怎么啦,我穿这一身‘便宜货’,不是蛮好看的嘛。”

1月5日是周春梅的生日,陈文曲每年都会为妻子准备礼物,今年也不例外。

同办公室的刘柳是周春梅无话不谈的姐妹。据她回忆,当时,周春梅看中了一枚戒指,但犹豫了很久都无法下定决心。

“戒指好贵啊,干脆并作两年的生日礼物吧。”

但这一“并”,就再也没能送出。

如今,周春梅的遗像端正地摆在陈文曲书房书桌对面的柜子上方,曾经令人艳羡的全家福倒扣在桌面上。从青春年少时一路走来,两人不仅是夫妻,更是彼此的良师益友、精神伴侣。

“春梅与我交流审判实践的心得,我从学术和理论的角度与她探讨办案。我还会把她审过的案子结合理论,作为授课的范例,学生们都很爱听。”

念及此,陈文曲低头沉默片刻,拼命压抑着痛苦:

“我好想再和春梅说说话啊。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悟

周春梅,是永新县文竹镇大崦村的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永新县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乐观开朗,乐于助人,积极向上,充满阳光正能量的女人。她2013年加入永新志愿者协会,现担任该协会理事、秘书长。在这7年多的光阴里,她一直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该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骨干参与者,每年策划组织并亲自参与大大小小几十余次公益活动,每年累计志愿服务达400余小时。济贫扶困、慰问看望帮助孤寡老人、帮扶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等。

困境儿童身边的“母亲”

她经常组织并参与贫困助学活动。每月都会不定期的挤出空闲时间去看望贫困学生和孤儿,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排忧解难,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孩子在保证有书读的前提下更能身心健康的成长。

周春梅重点结对帮扶了两个困境学生。把她们当女儿,象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去关怀呵护。经常买新衣服,学习用品和食品去看望她们,鼓励她们,询问了解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孩子排难解惑,舒解内心压力。暑假或节假日,接孩子来家里,聊天谈心,教她们生活常识和日常生活技能,让她们感受家庭的温暖,两个孩子都亲热的管她叫“阿姨妈妈”。

高桥楼镇的李同学,是个从小失去父母双亲的残障孤儿,肢体残疾的小女孩,性格内向自卑很腼腆孤僻。周春梅经常召集志愿者,带上自己的女儿,买菜买食材到小女孩家里做家庭聚餐,给她过生日,一起学做永新小吃,教女孩洗衣做家务,小女孩渐渐打开心扉,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她说:“很喜欢阿姨妈妈,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陪她关心她,一大家人吃饭开开心心的,很幸福。”

芦溪乡困境学生李同学家庭情况极为特殊,她从小父母离异,靠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母亲一人抚养,无生活来源的母女二人靠低保艰难度日,李同学由于家庭各种特殊情况,家庭教育残缺,经济上困顿,学习和生活举步维艰,周春梅主动靠前帮扶,结对帮扶这个困难家庭,竭尽所能去帮助这对困难母女。周春梅经常趁着周末和寒暑假等空闲时间带李同学到自己家里同吃同住、买衣服等生活用品给她,比“亲母女”还要亲。今年女孩初中毕业,眼看孩子要失学,周春梅心急火燎,来回往返奔波,想方设法解决孩子问题,帮李同学联系中专学校就读,买好所有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季节换洗衣服,帮她筹措学费和生活费,解决其后顾之忧。今年9月,周春梅为使李同学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更多关爱,特意联系学校老师同学和其他志愿者一起,组织“神秘”生日晚会为她庆生。李同学从小到大,没有做过生日,第一次这样过有大蛋糕有生日歌祝福的生日,这一份惊喜激动,让孩子眼含泪,脸上笑开了花,开心的一个扑怀拥抱,一句“阿姨妈妈,谢谢您”,周春梅欣慰地笑了。

孤寡老人身边的“女儿”

每月都会利用周末休息,组织志愿者去各乡镇慰问看望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为他们打扫卫生等等。每个传统节日都会积极参加组织去养老服务中心看望敬老院和福利院的老人,为他们表演文艺节目,陪他们聊天,逗他们开心,和孤寡老人一起愉快度过佳节。

一次在乡下的朋友家,偶然听到旁人说起当地村里一个困境孤寡老人的情况,周春梅听在耳里记在心上,当即上门去看望,询问了解情况。老人叫段康仔,是永新县高溪乡一位失能孤寡老人,身体残障,行动艰难,别人五分钟走的路程,他要走四五十分钟,家居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个人卫生更是不能自理。看到这个悲凉情景,周春梅心里非常难过。于是,申请把老人纳入了协会的帮扶对象。虽然路途远,每月坚持送去米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周春梅还经常召集志愿者一起,给老人送去临缺的生活用品,为老人打扫家居卫生,给老人理发剪指甲,给老人洗澡洗脚,把脏乱衣服换洗干净。几年如一日,和志愿者竭力帮助照顾这个孤寡老人,给与老人不是儿女胜似儿女的照顾,陪伴老人度过了生命中最快乐的岁月,直到老人安详逝世。

朴实村民身边的“益友”

周春梅带领当地妇女一起开展健康的娱乐活动,无偿教大家跳广场舞健身锻炼,成立了文竹镇大崦村舞协,借助广场舞联谊的平台,来做一些主题汇演宣传活动,开展了多场倡导乡村文明的公益活动。为了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美德,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精神文明,策划举办“爱驻夕阳,关爱老人”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有意识的把一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搬上舞台节目,唤醒群众对善的共鸣共识,不动声色来劝导,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文明传播效果。在她组建的舞协的带领下,大崦村11个自然村的妇女,一改闲时打牌赌钱的风气,有空就一起跳广场舞,经常轮流组织联谊会,既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又增强了体质,在集体娱乐活动和联谊交流中,增进了村民之间的感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她还带领舞协队员,多次组织发动村民和学生开展“爱我家园”“清洁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宣传活动。村干部和舞协队员,学生分组串村走道到各自然村去捡垃圾,发宣传单,倡导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理念。这样的公益活动影响很大,事后,许多村民尤其是参与活动的村民都说,在周春梅的组织带动下,村民们养成了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同时这些活动既锻炼了学生孩子的沟通交流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增强了他们的劳动观念和文明理念。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创文创卫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实践者。

志愿同伴身边的“大姐”

周春梅总在说,她只是做了一个普通志愿者该做的事。殊不知,一滴普通的水早已汇流成一片海洋,一棵不起眼的小树早已长成一片绿林,在她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她还关心关爱协会的志愿者,经常组织团建活动带动志愿者的公益热情,志愿者谁家有困难,就尽己所能去帮助,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正因如此,她被人尊称为公益路上的“好大姐”。

奉献与锻炼同行,行动与喜悦相伴。

周春梅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她常笑着说的一句话是:累并快乐着。她说:有爱就有希望,让爱无限传递,作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每次公益活动哪怕只影响一个人,而这个人再去影响一个人,善善相传,文明传递,就能播撒文明的种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北京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广西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

20xx年10月21日,时任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的一级法官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不幸因公殉职。人民失去了一位好法官,我们失去了一个好战友。但鲍卫忠的精神就像一面旗帜,永远飘扬,指引着后来人继续前行。

理想信念引领旗帜方向。鲍卫忠同志是基层少数民族法官的优秀代表。我们要学习他坚定信仰,忠诚于党,以身报国的崇高追求,自觉树牢理想信念,以铁一般的信念、钢一般的意志投身到司法事业中去。

担当敬业铸就旗帜基座。何为担当?危难时的壮举是担当,平凡中的坚持更是担当!鲍卫忠同志24年如一日扎根边疆,带领干警执行攻坚,仅用3个月时间,300多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650件“钉子案”“骨头案”一一化解。云南山路蜿蜒,警车不到的地方,他的脚步到过;互相仇视、剑拔弩张的当事人被他的话语暖过;青山绿水间,他爽朗的笑声流淌过……追寻模范的脚步,把感动化为行动,把仰慕化为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干出实绩。

司法为民书写旗帜底色。鲍卫忠同志常说这样一句话: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虽然辛苦,但却值得。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惦念的还是当事人的司法救助金是否落实。只有内心纯粹,永远想着人民、念着人民的人才会这样说、这样做。学习他,怀有为民之心,恪尽职守,不惧工作艰险;学习他,怀有为民之心,能动司法,开辟创新之路,办实关乎百姓切身利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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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院人的毕生价值追求,如何真正俯下身办案,实现“三效统一”,鲍卫忠法官为我们作出了表率。他跋山涉水、穿乡过寨,不仅为申请人考虑,也为被申请人着想,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尺度和司法的温度。

生活中的浪漫、工作中的坚定,让我们更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名普通人的鲍卫忠和作为一名不普通的法官鲍卫忠的精神感染力。榜样的力量是震撼的,听取了报告会后我对司法为民、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守底线、无私奉献等精神品质有了更深的认识。执行虽难,但鲍卫忠法官却勇于挑难案,办难案,展现了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一个个案件当中,落实到一言一行当中,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

全国道德模范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在全国上下掀起了评选道德模范的热潮。社会上树立了一批被人民认可的道德典型。他们就是我们身边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得就如身边的你我他。就是这些平凡的人,在他们平凡的人生中,对待自己的工作鞠躬尽瘁,对周围的人甚至陌生的人无私奉献。他们把平凡谱写成了不平凡,从平民英雄上升到我们心中的道德楷模。每一个道德模范的背后都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在学校的教学生活中,让我对殷雪梅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头就朝她砸去。就是对这样的孩子,殷雪梅也没有放弃。学习跟不上,帮他补课;家境贫寒,就把为儿子买的新衣服送给他,还常带他回家,一住就是几个月。面对飞驰而来的汽车,殷雪梅奋不顾身,将生的希望留给孩子们,把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撼人心魄。感天动地的.一瞬间,用生命铸就了崇高的师魂。通过学习全国模范教师殷雪梅的先进事迹,使我心灵又一次得到启迪。学习她热爱学生。辛勤耕耘。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学习她艰苦奋战。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

作为普通的教师,作为育人的使者,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对社会的影响力更加广泛。教师的师德修养,知识专业水平。道德水准。仪表言行每时每刻都在影响。启迪感化学生,有着〝随风潜入夜,润无细无声〞的效果,道德标准在我们心中应该看得更重。今后我将以道德模范们的先进事迹。高尚思想激励自己,见贤思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民教师。

全国道德模范心得体会

xx,男,汉族,1976年9月生,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邻居家突发火灾,xx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冲进火场,与热心群众协力救出老人和孩子。他不仅是学生眼里的好老师,妻子眼里的好丈夫,父母眼中的好儿子,街坊眼里的好心人,更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教师”。

20xx年夏天的'一个下午,xx下班回家,看到邻居王某家二楼有浓烟冒出,窗户玻璃被高温炙烤而炸裂崩飞。“起火了!”xx一边朝着邻居家飞奔,一边向周围邻居大声呼救。

楼道间弥漫着滚滚浓烟,王某的两个孙子和80岁的老母亲被困在二楼家中。xx是第一次亲历火灾,即便如此,不顾凶猛火势和刺鼻浓烟,xx毅然俯身奔向二楼。金属门把手已烫得无法触碰,xx不得不破门而入,在火势凶猛浓烟弥漫的屋子里摸索寻找两个孩子。

半分钟之后,xx找到了5岁大的女孩,此时孩子已经被呛得说不出话。小女孩意识到被救之后,用手指向弟弟所在的位置。xx左手抱着小女孩,右手支撑着在地上匍匐前进,好不容易才找到已经昏迷的小男孩。

此时火势越来越大,xx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他暗暗告诫自己:不能倒下,这里还有两个孩子!他一手搂着一个孩子,踉跄着走向门外。在孩子们被人接住的瞬间,xx才松了一口气,疲惫地倒在地上。参与救援的几名群众冲入火海将王某的老母亲救出火场,因为救援及时,两个孩子和老人都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从未觉得自己是英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挺身而出。”事后,xx主动将获得的1万元奖金捐给了受灾家庭。

模范法官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模范法官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角色之一。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法官们需要具备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模范法官的心得和体会。本文将从日常工作中的认真仔细、客观公正、善于学习、勇于担当和坚守底线五个方面,分享我作为模范法官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仔细(200字)。

作为法官,认真仔细是应有的品质。审理案件时,我始终坚持将案卷材料一丝不苟地研究,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我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在开庭审理时,我注重审理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积极管理庭务,确保各项程序的顺利进行。我努力做到审理每一个案件时不偏不倚,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使得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第三段:客观公正(200字)。

客观公正是法官的核心要求。在判案过程中,我秉持中立、公正的原则,不被个人情绪和利益所左右。我尊崇法律精神,坚决不以权谋私,不受财物和他人的影响。我在权衡证据时,深思熟虑,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观点和证词,慎重决策,确保判决公正、合理,并尽可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客观公正是法官的立身之本,也是对当事人和社会交付的庄严承诺。

第四段:善于学习(200字)。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保持学习的态度。我认识到自己任重道远,事无巨细都要厘清,法无差别才能公正。因此,我定期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我积极参加培训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与其他法官分享经验和观点。在实践中,我深入研究各种类型的案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我能更好地适应法律发展的变化,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第五段:勇于担当,坚守底线(300字)。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勇于担当是我们的责任。面对复杂的案件和繁重的工作,我始终坚持以公正和正义为引领。我在工作中不畏艰辛,积极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我主动化解纠纷,推动解决疑难案件。同时,我坚守底线,严格遵守司法纪律和职业道德,严禁以权谋私,打私人或团体的“保护伞”、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不留后患。我始终要求自己在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方面做到最好,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

结尾(100字)。

总之,作为一名模范法官,我深知职责重大,心中时刻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正的执着。通过认真仔细、客观公正、善于学习、勇于担当和坚守底线,我力图发挥模范法官的示范作用,为维护社会法律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法官模范心得体会

段一:引入法官模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字数:200)。

作为司法机关中最高级别的法官,法官模范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驰名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都必须要有一支优秀且硕果累累的法官队伍。作为法官模范,既要以身作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又要具备优秀的法官素质与能力。只有拥有这样的一支法官队伍,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社会进步与繁荣。

段二:法官模范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字数:250)。

法官模范必须以高尚的道德修养为基础,时刻保持职业操守的庄重和正直。首先,他们要具备深度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以便在司法实践中能正确判断案件,并准确运用法律。其次,在审判活动中,法官模范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执行法律,不受任何干扰和外界压力的影响。此外,他们还要具备善于倾听、维护公正、保持独立性的良好品质。法官模范要时刻自我警醒,不断增强职业操守和道德自觉,保持清醒的心智和正直的品质,以便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段三:法官模范的案件处理能力(字数:300)。

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一环,法官模范必须具备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首先,他们要具有深入的法律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通过对案件材料的研究和分析,他们能够洞察案件的本质,准确理解案情和纠纷的焦点;其次,法官模范要具备卓越的判断和裁决能力。他们能够准确判断事实,权衡利弊,做出公正的裁判,并为此提供详尽的理由;最后,法官模范还需要拥有超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他们能够灵活地组织庭审活动,高效地运用法律,清晰地表达判决观点,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帮助。拥有这样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法官模范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司法实践和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法官模范在推动司法改革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能够主动学习新理念、新法律和新政策,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实践经验。此外,法官模范还能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和规范化的操作方案,推进司法机关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化。通过这种方式,法官模范能够为司法实践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为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段五:法官模范的展望和要求(字数:200)。

作为法官模范,他们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持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务水平。他们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以公正、专业、负责的态度,秉持着“心为法官、品质为法官”的信念,无愧于时代厚望和人民期待。同时,法官模范也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更多支持和关注,为其提供更加有利于发挥自身优点和特长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只有通过法官模范的不懈努力和社会的共同支持,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的法官模范,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全国模范心得体会

全国模范,是一个备受人们尊重和关注的称号,也是一个需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才能获得的荣誉。当我获得这个荣誉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充实。在这段时间里,我体会到了什么是“全国模范心得”,也对这个称号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作为一名全国模范,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我的道路上,我充满了争取,坚持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我真正理解了“磨练出自己”这句话,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尝试,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这种努力意味着经受了许多挫折和困难。

三、背后的付出。

获得这个称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它背后有着许多支持和帮助。我的家人和朋友一直支持我,这让我有了一个坚实的后盾,使我坚信,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会被击倒。同时,这个称号的获得也需要环境的支持,这是对获得者和社会的共同贡献。

四、弘扬形象,鞠躬尽瘁。

作为一名全国模范,维护好自己的形象成为了我的使命,这也是传承精神的象征。我深知作为一面旗帜的责任,公众对我的眼睛,我需要时刻保持自己的言行举止,更好的引领榜样,让更多的人受益。这是我感到最有意义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充满挑战和压力的一段时光。

五、感动与启示。

在成为全国模范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也学到了许多。同时,我也受到了许多人的鼓励和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社会的美好和发现了许多需要我去改善的问题,这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同时,这个称号为我带来了许多机会,让我和更多的人接触,不断体验生活,积累经验。我珍惜这一切,我会把它变为积极的力量,去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全国模范的获得不是一种虚荣和花架子,而是需要勇气和实际的行动。随着这个国家的发展和留学的开放,这个称号更需要我们去发扬光大,为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在其中坚持信仰和追求的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和承担责任,让这个荣誉真正的带来更多的意义和价值。

全国模范心得体会

全国模范,是我们国家为表彰先进典型而设立的一项荣誉称号,是在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群众中享有极高威望的。这些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表现,具有很大的示范作用,既可以激励大家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奋发前行,也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与缺陷,有助于我们进行自我反思和提高。在这里,我将分享自己对全国模范心得体会的一些思考和领悟。

第二段:正文1。

全国模范,最引人瞩目的特点就是他们的责任感和大爱精神。从他们的事迹中可以看到,他们总是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社会、人民大众之上,无私奉献,富有使命感和革命精神。他们了解并认识到人民的需要,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解决问题,改善民生,让人感动不已。就像某位全国模范实践活动家所说的那样:“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人都能参与到的,我们要用心去做,责任心去肩负。”

第三段:正文2。

全国模范,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特点就是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无论是在企业工作,还是在教育、医疗等行业中,他们总是以专业化的态度,高度认真负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从细节入手,全面把握。同时,他们也很明白自己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把握时代的机遇,通过不断学习、创新,让自己走在前沿。正如全国模范教师所说的:“教师要随时升级版,跟上时代发展。”

第四段:正文3。

全国模范,还有一个值得称赞的特点,就是他们的品质和格局。这些模范们,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其他方面,都注重品德修养和高尚情操的培养,具有较高的涵养和修养。他们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始终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信念,做人处事以公正公平为准则,以大局为重,以民族利益为己任。

第五段:总结。

全国模范的身影,时刻提醒着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循法律法规,要诚信守信,要保持初心和使命感,以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为社会、为人民作贡献。正所谓:人人潜力无限,懂得自我觉醒才能找到自己的潜能。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持续关注全国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表现,不断学习、反思、提高,做一个对得起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人。

法官模范心得体会

在担任法官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深切体会到法官的工作责任重大,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为公正司法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不断实践和思考,我从中汲取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体会,以期为其他法官提供参考和借鉴。

首先,一个优秀的法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法律是法官的工具,只有将法律知识掌握得驾轻就熟,才能在审判过程中准确地发现案件的关键问题,并做出公正的裁决。此外,法官还需要有广泛的知识储备,通过对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了解,使自己更好地理解案件的背景和当事人的处境,在审理过程中能够更全面地考虑问题,作出更合理的判断。

其次,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具有独立公正的精神。作为一个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的第三方,法官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守公正原则,确保司法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法官要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被一时的情绪或个人偏见所影响,始终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行使职权,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成为一座公正的司法堡垒。

第三,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注重沟通和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官需要与当事人、律师、证人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以充分了解案情和各方的观点,为裁决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法官还需要具备敏锐的思维能力,能够从各种细节和线索中找出关键问题,运用逻辑推理和法律原理进行思考,做出明智的判断。

第四,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可能面临各种紧张、复杂和矛盾的情况,需要在高压下保持冷静、稳定的心态。法官应该学会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避免个人情感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以客观公正的视角来看待和解决问题。

最后,一个优秀的法官要不断学习和成长。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领域,法官应该不断学习新知识、追逐新技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审判水平。同时,法官还要关注社会问题和公众舆论,及时调整自己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总之,法官是司法机关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其责任艰巨而庄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一个法官能够成为模范,并以此为他人树立榜样。我一直相信,只要我们用心用情、用智慧去办好每一个案件,我们就能够为社会带来更多正义和公平。这是一条艰辛的道路,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持之以恒,我们一定能够取得令人骄傲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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