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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第七章读后感(模板15篇)

时间: 作者:梦幻泡

读后感是对书籍中触动自己的部分和启发的一种整合和提炼。如果大家还不知道如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参考以下几篇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好地撰写读后感。

简爱第七章的读后感

简爱因其父母双亡,从小就寄养在舅舅家。但舅妈并不喜欢这个孩子,没有按其亡夫——简爱的舅舅的遗言把简爱视为亲生孩子照料。

寄人篱下,从小没有获得过亲人关爱,表哥表姐的捉弄与欺负。使简爱从小就过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生活。

日益成长的简爱,在虐待下萌发了反抗意识。最终被舅妈送进了劳渥德学校。劳渥德一所带有慈善性质的学校,教育的大部分为孤儿。但在这里她遇见了人生中第一个好朋友海伦。海伦的见识很广,别的同学答不上来的难题到海伦那总会被轻而易举的解决。认识的第一天,其实不知不觉中海伦就教简爱——忍。只是当时的她还未能理解。有些时候,有些事,我们往往无力更改只能接受事实。这个时候比的就是谁更会忍!

也许,海伦只不过是简爱人生中的匆匆过客。但是她的到来绝非只是路过。也许简爱是幸运的。在她人生依旧懵懂的时候,海伦教会她:人的一生很短暂,无非就是几十年匆匆岁月。开心过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与其生活在仇恨中,让自己痛苦,不如学会原谅让每一天都充分利用。只可惜简爱还未真真领会,海伦就因疾病离开了人世。

除了海伦,谭波尔小姐也同样给了简爱许多温暖。她像母亲般照顾着简爱,不吝啬自己的爱护。她传授了简爱绝大部分学识,她是母亲,是老师,更是伴侣。但是没有人会伴你永远!哪怕是影子,在黑暗的地方也会离你而去。有些路,注定要自己摸索,有些经验别人给不了你,只能自己体验。

离开这里简爱来到了桑菲尔德胜任一位家庭教师在这邂逅了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罗切斯特先生,简爱从不认为自己身份底下,相反认为他们是身份平等的。正因为简爱的高尚、正值,慢慢让罗切斯特先生感受到简爱不同于其他人,她不会因为金钱而去阿谀奉承,在什么环境下都坚持自己独有的性格。他把简爱视为可以在精神上交谈的人。

当他们结婚的那天,在教堂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就住在桑菲尔德的屋内。简爱决心离开,她认为自己遭受到了欺骗。因为下马车时遗忘了行李,简爱阴差阳错的来到了荒原庄。并意外得知圣约翰先生就是自己的表哥,她把所得的财产与表哥表姐平分。她认为钱在与姊妹之爱相比,金钱显得一无是处。独自生活了八年,她早已把金钱看得很低,她缺少的从来都是亲情。

最后简爱回到桑菲尔德和罗切斯特先生生活在一起。

《简爱》很值得一读。

《第七天》读后感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第七天》这本书看完,就让人想起狄更斯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合上书,才发现那封面上的字“书中描写的荒诞比起现实的荒诞”……也许世界就是这样。

放下手中的书,转身望向窗户,放松一下紧绷的思维,解放自己的自由,烈日将大地照得刺眼,树在无意中留下晃动的阴影。我面对着太阳,在思索我的世界—对自己灵魂的问询,不经意想起山坡上的小坟堆,那里埋葬着我的亲人,它的渺小,让人不会去注意,只有几块红砖砌成的小屋,冥冥中,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安息,我在那里曾徘徊过,在这片树林中曾穿行过,我独自在坟堆前驻足,在这里忘却了伙伴的约定这是两个灵魂驻足的地方,但只有一个灵魂永远在这里停留。

关上了。再次打量桌上的书,这才悟得书中的世界—我们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永远向往着幸福,在这里谋生,苦尽甘来。驱逐,去了那片“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去等待下一次的“重生”,去逃离那黑暗的时代。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读后感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被认定为愤青,没多少人愿意去听,可余华把他装饰成亡灵的交谈,俗套中别具魅力。

其实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不是人间辛酸,而是死人也有一个世界。活着对我们来说很好,辛酸也好,痛苦也罢,都有一份独特的味觉,和值得我们珍惜并拥有的幸福。可死人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身边逝去的亲人他们在冥界过着怎样的日子,这不得而知。当第七天到来,杨飞终于无话可说,他的见闻到此结束,最终向命运屈服。这预示着,即使死后,也不一定就是生命的解脱,没有哪个算命先生真的看过猪跑。

作品从亲近到疏远,从模糊到清晰的描述,环环相扣,详略搭配,在这个让你想丢下书本又好奇后面发展的故事里,时刻都用快要来临掩盖不会来临的真相,形成了弃之可惜的独特风味。写这本书就跟周星驰喜剧一样,给人铤而走险的感觉,但俗套中却将要表达的哲理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正是作者笔力的最好体现。当雕刻的世界凋零,死无葬身之地还是愤青的归宿,坚持原则的人似乎就该被潜规则破坏,而他们的子子孙孙似乎又随着坟墓,迎来正义的谴责。尽管作品只有乌云,却预示着一场暴风雨。

看完第四天,我就知道后面余华会讲什么,可我还是去看。因为他叙事和蓄势都很好,新奇带着些沉重的幽默,静悄悄的世界总为酝酿轰动埋下伏笔,看完第七天我才发现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迟早会走。至于我为何要深夜尝试写读后感,我想大概是怕明天会忘记。

作为一个不谙世故却整天幻想连篇的都市写手,我认为我写玄幻更好,在架空的世界总能有更悬念和入心的情节,如果我想告诉世人些悲剧不妨给他们讲个笑话,如果我想捅破些黑暗,不妨模仿水浒传。人内心都是内敛的,委婉的,说话做事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有残酷一面。不要说你开放我直接,开放和直接迟早有底线,而羞涩和避讳将会在那里对侵犯者体无完肤的否决。为了更好的做个问心无愧,而又始终如一的人,尽量不得罪大多数人,我们就要学会讲寓言故事,说另有深意的话,也要学会听寓言故事和深意的话。否则,行走世间不是踽踽独立就是臭名远扬。

《第七天》读后感

伍超与刘梅。

终究是太年轻气盛了无所畏惧了吧。作为普通百姓或者说底层小人物,哪里有不苦哪里有不累?用来糊口的打工,咋能说不干就不干,赚不来工钱买不来饭啊。一不小心中了你的毒心甘情愿为你死心塌地,吵不散打不散,可是一个欺骗哪怕明知是善意的谎言却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最后的倔强,多想他来哄一哄,可是他的不出现加上网络的推动让她最终失去了所有。他聪慧他勤劳他有着可期的未来,为了争她的一口气放弃了前途一次又一次,最终连命都舍去了。以爱情的名义,忘记了生活需要面包。

关于仇恨。

活着时我恨你不惜取了你的命,死了却愿意为你放弃安息之地在这死无葬身之地一直陪着你,等候你的一份希望。

关于贫富。

有钱人的生活穷人想象不出来,活着如此,死了亦如此。这等级森严的看了太让人绝望了,不过还好还好,我一直都没有野心一直随遇而安无所谓了。

关于黑暗。

暴力强拆,暴力逼供,小生意人的举步维艰,普通百姓的命不值钱……多年过去了,有些再慢慢变好了,有些……我期待能更好。

关于轮回。

作为新来的,被先来的带到死无葬身之地,慢慢地,我成了先来的,带着后来的来到这死无葬身之地,介绍着这里的故事,生生不息。

有点疑惑。

世界是有多小,活着是这些人这些事死了还是这些人这些事,说好的去更大的世界看看呢?

《第七感》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个书的名字就是――《第七只猎狗》。

这本书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只猎狗的。老猎人召盘巴闯荡山林40年了,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只猎狗是军犬的后裔,它“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召盘巴视它如掌上明珠,给它取名为“赤利”。这条狗在打猎中和猎物生死搏斗,屡获战功。

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险些被召盘巴毒打并煮熟。因为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召盘巴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只眼镜蛇,蛇被他给激怒了,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赤利”挺身而出,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展开了一场无声的搏斗……而此时,老猎人正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生命悬于一发之际,幸好由于野猪用力过猛卡在了树杈上,他逃过了一劫。后来因为召盘巴认为它不忠心打算把它给剥皮煮了。幸亏孙子艾苏苏放了它。最后,“赤利”以捕猎为生,还当上了一群豺狗的头领,在暗中来保护召盘巴。

读到这里,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他不顾主人的嫌弃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

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的,也是动物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和动物和平共处。

第七天读后感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平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呻吟,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第七天》读后感

又读完了一本余华的作品,在读余华的作品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憋着一口气,不敢放松。每读几页都要没有目的地站起来走动一会儿,可能是书里的内容显得压抑,需要缓一缓才能继续。余华的作品体量不大,读得快一点,一个下午就能读完一个故事。

读完了《第七天》,印象最深的是其中的第二天和第三天。第二天讲了一个爱情。很佩服余华的细腻,将杨飞这样的人写得这么真实,文字的力量真是伟大。自卑就像一条看不见的尾巴,明明看不见,却怎么也摆脱不掉。第三天讲了一个亲情,杨金彪是个好人,杨飞遇到杨金彪很幸运。我认为这两天是全书中最精彩的两天,字字句句都值得反复体味。

书中还提了一些很敏感的话题,“市长蹊跷的死因”、“强拆事件”、“领导检查不到的柏油马路”、“公安的、消防的、卫生的、工商的、税务的”、“医疗垃圾事件”、“李月珍死亡真相”、“计划生育是国策”等等中国人心照不宣的事情。

每次都很庆幸自己花了几个小时读了一个很好的故事,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这么累,为什么还要读书,因为我们还有理想。”越到这个年纪,越觉得理想遥远。学生时代谈过的那些理想,被我们选择性地遗忘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理想和现实共同组成了一个沙漏,理想占一头,现实占一头,中间的细沙是我们。随着成长,我们慢慢地向着现实靠拢,一点一点。这么比喻似乎又不太贴切,因为在生活中谈理想往往意味着夸夸其谈,空谈误国;现实才是实践,实干才能兴邦。

夸夸其谈的理想让理想不是理想了,值钱的现实让现实成为了现实。人人都开始谈钱了,还谈什么理想,理想又不值钱。

《第七天》读后感

我是余华作品的忠实拥趸者,《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小说令我刻骨铭心。前年,同事看完他的新作《第七天》后打算随手扔掉,我赶紧让她送给我,却由于种种原因束之高阁。

最近,我翻开这部小说,一下子被其吸引。它讲述的是主人公杨飞死后七天内发生的故事。这期间,和杨飞关系亲密的人也纷纷离开人世,杨飞既回忆了和他们的生前往事,也和他们在另一个世界续写了篇章。如此看来,《第七天》构思不可谓不荒诞。可一转念,作者和每一个读者一样,都未曾到过"那边",而他小说中描写的暴力强拆事件、医院死婴野蛮丢弃事件、商场火灾人数瞒报事件等,又都是当今社会真实存在的阴暗面,我不禁感到,这部小说是我见过的最严肃的现实主义作品之一。

在《第七天》里,余华一方面延续了他一贯的写作风格,即用冷峻的笔触描绘残酷乃至惨烈的生存现象,让人欲哭无泪。另一方面借助作品独特的表达方式,尝试寄托自己的美好愿望。比如在冥界,那些买不起骨灰盒和墓地的人都汇聚到一个叫做"死无葬身之地"的所在,他们死而平等,友好相处。其中还包括一对生前的冤家:一个警察和一个男扮女装的卖淫者。卖淫者由于被警察抓住了,失去谋生手段,最终伺机杀死了警察,自己也被判处死刑。他俩却没有让彼此的仇恨跨越生的界限。警察的家人因为没有替警察申请到烈士觉得警察死得冤,就一直没替警察买墓地;卖淫者明明有钱买墓地却宁愿陪着警察不安息。他俩天天一起下棋、悔棋,真吵不息。

小说着墨最多的是杨飞和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情。杨金彪为了杨飞,放弃了婚姻,把所有的爱和心血都灌注到杨飞身上,读来感人肺腑。

我一向认为,真正的文学大师语言总是极为朴素、生动的。不信?我摘录余华本书中的一些佳句供朋友们欣赏:

她们的闲言碎语对于她只是无需打伞的稀疏雨点。

我父亲痛苦不堪,他就像是一条情感湿润的毛巾,我和这位姑娘抓住这条毛巾的两端使劲绞着,直到把里面的情感绞干为止。

我努力回想,可是记忆爬山似地越来越吃力。

我走向这个陌生的声音,像是雨水从屋檐滴到窗台上的声音,清晰和轻微。我判断出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饱经风霜后,声音里有着黄昏时刻的暗淡,可是仍然节奏分明,像是有人在敲门,一下,两下,三下。

如果余华的文字打动你了,那么,捧起《第七天》吧。

《第七天》读后感

昨晚我读《第七天》的时候,长期快餐式的阅读方式让我几度无法适应读它。期间我甚至想放下书,等自己静下来再拿起它,可是我害怕这又变成漫漫无期的浮躁和等待,并且现在的我在这山上,天时地利人和都告诉我我该去履行心中的想法了。于是,我逆风一样读完了它,《第七天》。

我深知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有说去解析或者剖析它的资格,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我读过它以后拙劣以致肤浅的感受和看法。

《第七天》以另一种角度来把书中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即便他们都是不幸死去和非正常死亡,但这种方式却让原本悲哀悲伤的故事似乎不知不觉中变得平淡,最后竟给我温暖美好的感觉。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是那样的鲜活饱满,却又让我觉得他们独立起来,因为他们是那样的温柔善良!如同脑海中的海市蜃楼一般,真实美好却只能远远看着不能触摸,他们影响着你却不会决定你。一个又个故事,一个又一个人,在同一条路上,慢慢遇见甚至拥抱,他们孤独的来,来了之后却不再孤独。后世对前人的误解或者美化,在这条路上被平淡的讲述,却不再让他们产生波动。对现实的黑暗,冷漠,残酷,以及艰难也都是点到为止,没有深究。如同蜻蜓点水一样,轻盈浅淡却不失深刻的给我希望。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们也许不是无处可去,是忘了要去何处。

《第七天》读后感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习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杀人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平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第七天》读后感

合上书,淡淡的月光穿过了云翳,躲着人群,洒在了纯黑的封皮上,“第七天”三个字闪着微微荧光,像是那浩渺群星。我抬头望向远处江边的点点灯火,仍沉浸于那曲折离奇的故事中。

这是个玄乎又现实的故事,却几度令人哽咽失声。主角杨飞离世后,放弃了到殡仪馆火化,魂魄在空虚混沌的城市中游走,意外地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短暂相聚片刻后再度分别,杨飞继续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又见到了自己的出生情境,走进了那生前记忆。他重观了一遍自己的一生,杨金彪、李月珍、亲生父母、郝强生、还有鼠妹伍超等等诸人,冷漠或温暖,熟悉或漠生者,都像粒粒石子般在生命的潭水中激起了点点涟漪,或大或小,或轻或重。最后的最后,杨飞在鼠妹的带领来到另一个世界——死无葬身之地,这里人人平等,美好清澈。“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杨飞就此有了归宿。故事合上了帷幕。

我想,这便是爱吧。是无言又深沉的爱。杨金彪与杨飞互相依偎取暖,给予彼此真心,也许日子很苦,精打细算间忙忙碌碌度过岁岁又年年,两个幸运又不幸的父子平平淡淡地过着自己的生活,纵有生老病死,纵有事态炎凉,然,得一份真心,抵世间疾苦。“这温吞世俗人间烟火,只有你是我的江河湖泊。”杨金彪,这个没有钱没有文化没有固定住所的“三无”男人,却拥有着那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上层官员没有的东西——真心。说来可笑,真心这东西,在余华的书中鲜少才能见到。从殡仪馆火化的三六九等到二十七个生命被医生称为“医疗垃圾”,从李月珍的超度都分国产与进口到她的遗体失踪而医院拿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我清晰的看见了余华笔下那些医生等人胸膛中跳动的不是心,而是被腐朽填满的空壳,流淌的并非鲜血而是粘稠的灰黄液体。而杨金彪这个朴实忠厚的父亲,却真正拥有着心。

活着的人不一定活着,死了的人也不一定死了。

那些活着的人或许行同傀儡,那些死了的或许仍旧鲜活。我想,这种境况在过去,亦在现在。也许世态污秽,也许人情寒凉,但不管怎样,都要努力成为一个像星星一样的人,干净透澈。

要站在有光的地方啊,有云淡风轻,有微微晨光,雨水沾过树叶透着湿润的光泽,长街灯火点点车辆川流不息,挨家挨户的人渐渐进入梦乡。心间爱的力量奔腾不息,流淌着,向着光闪耀。

我们都活着,活在清风明月的当下。晴天、阴天、太阳、月亮、黑色、白色,期待初春第一朵早樱,期待仲夏第一缕晚风,期待深秋第一声雁鸣,期待冬日第一抹洁白。

《第七天》中死无葬身之地是人死后的归宿,是平等的乌托邦,是温暖的依靠处,但,却别忘了忽视一点,那是些死了的人。纵然那儿有鸟语花香,有汩汩清泉,有暖阳明月,可他们却再无法回到活着的时候,无法和所爱的亲人拥抱,无法享受阳光的沐浴。

来人间一趟,不努力把每天过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怎么行。

“得以份真心,抵世间疾苦。我们都活着,活在明媚似阳光的当下。”

《第七天》读后感

史铁生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更好的活着。

《第七天》读后感

韩寒说过,所谓的正书,乃是过了七月份就没用的书,所谓闲书,乃是一辈子都受用的书。我虽不能为这句话送去鲜花掌声,因为我毕竟是学生,为了吸取正书里的知识而活,但在心里还是颇为赞同。正书是教书育人的,是让我们在学校混得开的;闲书是杂七杂八的,是让我们在社会混得开的,两者虽然都是书,作用却不太相同。

我是个学生,这是我的职业,我生活在学校到家往返的途中。我自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领略我生活圈子外的世界,闲书在这个时候就成为了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老师。

——这本余华的《第七天》就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社会上的喜与悲。

这本书名气很大,字数却显得吝啬,让人有种读不过瘾的感觉,那些入书的读者恨不得抓住余华的脖领让他写出《第二百天》,而不是区区七天。读罢此书,回看题目,深感不解。为何作者写了七天题目却是第七天?按照一贯思维,第七天应该是一天,这点想必让语文老师们深感困惑。

有些学校会让学生每天看半小时新闻,用来弥补走向社会却被学校占领的时间,当然,仅限于小学。在初中生活让我们焦头烂额的季节,哪里还有人会放下方程、语法而去欣赏两国争纷,还是多想想自己和别人家那谁谁谁的争分吧。这本书却是填补了些我对生活的迷惘,看完后,我就不再难过了,因为与主人公相比,我的矛盾仿佛是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亦或是饿极时吃的第一个包子,根本没太大作用。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社会悲哀,仅仅是我眼里的社会悲哀。因为每当我想反驳“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的至理名言时,爸爸就会告诉我:“你的世界观还没有形成,对任何事不要轻易地下对与错。”至此之后,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做沉默是金。我眼里的美好生活是每个人吃得饱,穿得暖,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我所体验的生活仅限于此,我知道那些乞讨的人很可怜,但我从未深入了解过他们的生活,我知道报纸上出现的富豪很有钱,但我亦从未体验过纸醉金迷、养尊处优的乐趣。

生亦何欢死亦何哀。文章充分地展现了一个人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便到幻想中、死亡后去实现。人永远不会知足,所以多少人最后的结局都是“抱憾而终”。当看到作者描写那一片和谐、绿色的草地时,连我这个从未吃过苦、受过累的孩子都有些心动,因为在那里,我不会有学习的压力,我不会为了几个数字而浪费生命。幸亏现在免费的图书馆太少了,而生活水平低下的人民群众也不会想到精神生活,否则若他们看到这本书被书中所描述景象而迷住那自杀率就会大大提高了。

余华说现实荒谬,我们追逐狗血韩剧是因为我们没有过那样大起大落的生活,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生活比起他们丝毫不逊色。我们每个人都活得有血有泪,我们都与身边的三两个人共同欢笑、哭泣,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曲婉婷的歌曲里有一句台词,我觉得很对:“虽然没有天生一样的,但在地球上我们是一样的。”《第七天》里连焚烧都要分贵宾席,可见当前社会的黑暗。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有爱你的人在一起就好,何必追求物质。

天黑时我们仰望同一片星空。

只要我们享受生活,学会知足,我们过得一样可以很好,一样可以快乐、幸福。

《第七天》读后感

前段时间看了《月亮与六便士》,这两天在家看《第七天》,它是中国当代知名作家余华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作者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作者用无比直白赤裸不加修饰的手法和语言展现给了读者。

总的来说就是描写了一个官僚腐化、官民对立、贫富分化、道德沦丧,价值观混乱、暴力执法、食品安全、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城市鼠族等等这些现象盛行的荒诞的世界。

让我了解到“死无葬身之地”的另一层意思,原来生活除了正能量积极一面,还有一层层阴暗面!反映着我们现实的生活!

作为一个母亲,我对文章描述孩子和父亲之间那段亲情,特别感动,孩子是捡来的,但是父亲完全当作自己亲生儿子对待,为了孩子的幸福选择一生未婚,虽然孩子生活不算大富大贵,却给了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把一切最好的最好的都给了孩子。

当孩子长大成人,找到了亲生父母,那边有更好的工作机会,这个父亲很无私的送孩子到车站,和孩子告别,让他去亲生父母的城市去生活,力求更好的发展。

当然这个养子生活了不久,就回来了!和这个养育他的父亲生活在一起!

这位父亲一生任劳任怨的照顾孩子,抚养孩子长大成人,却不求回报,临终前得了重病,为了不拖累孩子自己选择离家出走!自生自灭!

世态炎凉,人情淡薄,但是只要亲情在,人间还是会有爱有温暖!

在南方渐冷的天气里,窝在家里,坐在床前,看这样一本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第七天》读后感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想说说自己对于“死”的看法。以前的我是一个对死趋之若鹜的叛逆孩子,可以这么说,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在他们叛逆期的时候多少会有过死的念头,当时的我也是,因为家庭以及学校的种种原因,我自杀的想法已经不知道有过几次了,我甚至写信给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他我活得很不快乐,很想死。

其实我现在打出“死”这个字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感觉,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以及看到过身边熟悉的人们相继离开所带来的痛苦后,我慢慢发现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尚且还得一口气,尚且苟活于这世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后来的我也渐渐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害怕各种黑的地方,之前走过一条光线很暗的街道,街道边的小台阶投下了一小段深黑的阴影,那时候觉得踩上去就会被黑暗吞没,在我看来,阴影里藏了可能会随时冒出来的黑色鬼怪。连这么常见的事物都害怕的我,竟然会有过死这个想法,以至于现在认为那会不会是我的幻觉,只是个一触即破的噩梦罢了。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看的余华的《活着》,当时也处于叛逆后期,刚看完的时候觉得心里的大钟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突然从四面八方涌进胸口,让那时候的我被震撼到了,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读后感。现在重新再去读,发现那时候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过是停在表面而已,我也只不过是结合了书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写了写大众们对书的理解,觉得很是幼稚。但那时候的我也对余华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是一个能写出冲击我心灵的文字的作家。

《第七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在死后的七天时间里每日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像是一个虚渺的梦境,活着的时候,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活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同样,死了以后,你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存在,作为魂灵或是死尸的存在。

那没有属于自己墓地的人会归属于哪里呢?他们回去到一个鸟语花香,树叶向你招手,石头对你微笑,河水向你问候,一个没有贫穷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人人死而平等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活着或者死去,真的会有明确的界限吗?不过是一场不知道从何时入睡何时醒过来的梦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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