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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师困难补助申请书(汇总5篇)

时间: 作者:琴心月 最新教师困难补助申请书(汇总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困难补助申请书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xx,是公司所属8车队126线的一名在岗职工。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公司申请补助。我的家庭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家庭,家中收入来源有限,主要靠我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计,所以经济状况一直比较拮据。今年年初,老母亲身体状况欠佳,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食道癌,当即住院进行化疗。大半年来,化疗费用加上定期吃药、检查,医药费用开支十分巨大。并且这种状况还可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这样一来,原本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我本不愿给公司领导添麻烦,但巨大的开支已使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入不敷出,生活上难以为继。我希望在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公司。

特此申请,望领导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4年12月14日

教师困难补助申请书篇二

尊敬xxx教育工会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x,最近听说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家庭困难,全家只能住在四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七年了,由于家里负担较重,一直没有余钱购房,虽然住房狭小,也只能将就着过。

2、由于家庭困难,年迈的父母仍然住在老家,每月还得结余钱寄回去做他们的生活费,妹妹还在读书,生活费、学费都得靠我担负。

3、上个月,父亲由于风心病发,诱发脑梗塞,导致左半身瘫痪,现在仍然在遵义专区医院住院治疗,无疑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目前已经用去近2万元。对于我每月的2千元的工资,无疑是杯水车薪,生活上更加困难,冬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还得四处筹钱,让父亲继续治疗。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了你们,相信你们会考虑我的难处的,因此今天特向你们申请,希望能在经济上可以给点困难补助。

综上所述,望领导审核批准为谢!

申请人:xxx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困难补助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xx镇中心幼儿园的xx,今年40岁。20xx年参加工作至今已从教x余年。在这在二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奋斗在乡村教育的最前沿。都说选择了教师就选择了清贫,日子过得虽不够富裕,但有一个温暖和谐的家,每天的工作和生活过得还是瞒惬意的。但是后来的一次次人生经历让我逐步走进了生活的困境,而且难以自拔。

当时的我已然对生活和工作失去了信心,彻底崩溃了,整天处于精神恍惚状态。后来经过亲人和同事的多方安慰和鼓励,我的心绪才逐渐好转,觉得再不能这样下去,否则会影响孩子的,我暗下决心,一定努力把家经营好,于是我开始一边工作,一边打工,把挣来的钱多数还了债,每月用剩下仅有的几百元钱贴补家用,眼看日子逐渐好转,内心也有了一丝满足和慰藉。

前年年迈的父母先后又得了重病,父亲得的是肾炎,母亲是脑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无凝又给了我当头一棒,父母都是粮库的退休工人,平时只靠每月开的那点微薄工资生活,我不得不再从自己的工资中挪出一部分为父母买药治病。今年9月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大学,面对儿子的学费、生活费、外债、父母的医疗费,仅靠我的工资和平时打工的收入,已远远不能维持。最后不得不卖掉仅有的房子,现在寄住在弟弟。

未来的路对于我说,还是那样的步履为艰,但我一定坚持努力渡过眼前的困境,同时也希望局领导能够给予支持和帮助!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0月15日

教师困难补助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叫xxx,是蕉坝乡发科小学的一名小学特岗教师。我于2009年8月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年教年。因本人工作的发科小学离家较远,离妻子工作地点也很远,大家工作都是租房居住,生活没有归属,现在又有了一小孩,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特向领导提出申请,本人将参加本次城区教师调考。

自参加工作以来,本人服从学校领导安排,连续三年担任班主任及数学教学工作,并连续两年担任学校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我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工作兢兢业业,与同事和睦相处,并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不断学习研究教育教学方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可是,摆在我面前的问题,却是现实和残酷的。孩子问题,老人问题等,家庭重任落在我一个人肩上。在教学工作当中,我是一个非常要强、努力进取的年轻教师。因为一直在学校与家庭间奔波,疲倦之极,实在难以支撑,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的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我恳请上级领导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希望批准我的申请。使我能尽好一个做父亲的职责照顾上孩子,又能全心全力投入到教学当中,如果领导同意了我的申请,那么我一定将原来在学习和工作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教学工作中,创造出更好的教学成果,为我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再一次恳请领导批准。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教师困难补助申请书篇五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将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从月1日起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这项工作,我们正积极筹备中,待上级明确政策后再进行安排。

2、机关公务员是否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公务员法》第十四章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参照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不适应上述政策。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因病或因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申请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提前退休。

达不到上述年龄条件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办理退职手续。

答:新的工资制度实施后(即7月1日后),对事业单位被判缓刑以及缓刑期满重新分配工作的人员待遇方面的政策也相应做了调整,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答复意见,在国家未出台新的办法前,缓刑期间生活费的发放,仍根据人函[]177号文件及鲁人薪[]3号文件确定的原则操作。

自9月1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出台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和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低定三个薪级。

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5、退役的义务兵、志愿兵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如何确定工资待遇?

答:根据潍人薪[2000]2号文件规定,义务兵、志愿兵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按所在单位新确定的工作岗位核定工资待遇。

其中,安排到非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按普通工人确定工资待遇。

安排到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且确定的岗位与获得的技术等级岗位相符的,按相应技术等级确定工资待遇;未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或虽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但确定的岗位与获得的技术等级岗位不符的,按普工确定工资待遇。

6、新录用公务员,如何确定工资待遇?

答:按照鲁人薪[]10号文件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按照潍政办发[]8号文件,根据其工作年限和学历、学位确定。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任命的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7、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如何确定工资待遇?

答:按照潍政办发[2007]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双学士大本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本科学历及以下毕业生均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发给见习工资,工资标准按学历的高低分别执行不同的标准;见习期满后按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在确定职务前执行初期工资,参加工作后即确定了职务的,按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8、事业单位工人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如何确定工资待遇?

答:按照业务上级文件规定,这类情况本着就近不就高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以工人对应的薪级工资额就近套入新聘岗位对应的薪级工资额,然后再对应享受新聘岗位的各项津贴补贴待遇。

9、今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如何兑现工资福利及离退休待遇?

答:根据鲁人发[2007]103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从批准登记的下月起,列入参照管理的人员执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工勤人员执行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达到退休年龄时,按公务员或机关工人的相关政策办理退休手续并计发退休费。

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已确定的基本离退休费和增发离退休费不变,今后继续按照计发离退休费职务增加离退休费。

10、在农村乡镇、村任教的教师如何实行浮动工资?

答:按照国家、省、市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207月1日起,该项政策不再执行。

而且这项政策我市从来没有执行过。

11、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如何计发退休费?

答:年7月1日后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计算工作年限时,要按照周年周月计算。

12、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后如何计发离退休费?

答: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计算工作年限时,要按照周年周月计算。

13、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如何计发退休费?

答: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计算工作年限时,要按照周年周月计算。

14、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如何计发退职费?

答: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

计算工作年限时,要按照周年周月计算。

15、工资制度改革后,提高退休费计发标准有什么规定?

答:工资制度改革后,按照国家、省、市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提高退休费计发标准,只能执行国家统一下发的文件,其他一律不再执行。

按照鲁人发[]58号规定:1月4日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印发前,已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表彰奖励的特殊贡献人员凡符合国发[78]104号、[1988]鲁劳险字第217号、鲁政发[1988]16号、[1991]鲁人退字第1号、[1991]鲁人退字第39号、[1991]鲁人退字第41号、鲁政发[]62号等文件规定,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相应提高退休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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