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扬尘防治心得体会(通用5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篇一
扬尘是指在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挖掘和堆放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悬浮在空中形成的现象。扬尘不仅影响周围环境的清洁度,还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扬尘防治成为了现代社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将介绍我在扬尘防治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重视预防工作是扬尘防治的关键。在工程开展之前,我们应该制定详细的扬尘防治方案,并明确责任人。每个施工区域都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负责土方、运输、作业等环节的扬尘防治工作。此外,预先制定详细的施工时间、施工地点等计划,并及时通告周围居民,以便做好防护措施。通过这些预防措施,我们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就扬尘的产生加以遏制,从而达到较好的扬尘防治效果。
其次,科学使用防尘设备和药剂也是扬尘防治的重要手段。在扬尘比较严重的施工场地,我们通常会适量使用喷雾设备进行降尘处理。通过高压水雾的喷洒,将空气中的尘土湿化,进而达到减少扬尘量的目的。此外,将荒地进行遮盖,使用覆盖物也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工地运输车辆也应配备防尘设备,如罩车、喷水车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不再进一步影响周围环境。科学使用这些设备和药剂,能够极大地减少扬尘的产生和传播。
再次,培养参与者的扬尘防治意识至关重要。随着扬尘防治工作的推广和普及,参与者的扬尘防治意识也需要得到提高。我在参与扬尘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培养参与者的意识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开展了扬尘防治知识的培训,将扬尘防治与参与者的个人利益进行紧密联系。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增强了参与者对扬尘防治的重视程度,使其主动配合扬尘防治工作。同时,我们也积极收集参与者对扬尘防治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扬尘防治工作,以促进施工场地的整体环境质量。
最后,加强监督和检查能够保证扬尘防治的顺利进行。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不仅仅需要进行扬尘防治工作,还需要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对工地上的扬尘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我们采取了不定期抽查、定期检验的监督方式,确保扬尘防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将参与者的扬尘防治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以保证扬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性。
通过以上的心得体会,我认识到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有效的防治方法。扬尘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预防、科学使用设备和药剂、培养参与者意识以及加强监督检查,我们才能够真正解决扬尘问题,提升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整体质量。因此,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扬尘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篇二
---下大力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二是适应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迫切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在封闭、半封闭环境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全方位、根本性变化,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需要通过社会管理和创新来加以解决。三是顺应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随着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人们的思想意识、法制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这些都需要通过社会管理和创新来解决。
二、转变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管理者在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必须充分尊重群众、贴近
社会管理创新心得体会
4---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第四,要着力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第五,要着力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管理。
四、夯实基础,发挥基层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和社区组织建设。
要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和社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将平安建设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
6---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创新社会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县委组织部和政法委安排这次培训学习,也是一种创新的切实有效的一种学习形式,同志们能排除很多干扰因素,静下心来认真的学习,真正达到了学习的效果。通过他们典型经验的介绍和老师的讲课,不但学习了一定的理论知识,而且掌握了一些先进的工作社会管理与创新知识,尤其是通过学习,增强了党性、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对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牢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社会管理创新贵在重民生,谋在顺民意,成在解民忧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综合的庞大的创新工程,需要经过坚持不懈而富有智慧的探索。我认为贵在重民生,谋在顺民意,成在解民忧。
8---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了解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解决群众困难的责任。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应敏感、解决难度大、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在乡镇创新社会管理中,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新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加强社会管理,逐渐形成管理科学化、沟通信息化和服务社会化的高效管理体系。结合本乡具体环境条件因地制宜,走出一条最有利于全乡发展的道路。
二是服务百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作用,始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办好群众关注的事、急需的事、普遍得实惠的事。
创新社会管理学习心得
邢台市桥东区东郭村镇党委书记 乔国兵
通过专题学习,我对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受益匪浅。结合本次学习,下面结合实际我谈谈对创新社会管理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基层最大的政治任务
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分层日趋多元、利益矛盾愈加复杂的背景下,以创新求和谐,积极创建
社会和谐的新体制已显得尤其重要。党中央、国务院敏锐发觉社会管理
12---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顺民意,就是我们在谋划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时,要时刻以民声、民意为基础和方向标,相信群众的首创精神和群众智慧。顺民意,就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利益诉求,把决策部署考虑更周全些,把困难问题想得更严重些;就是要统筹兼顾,照顾各方,协调一致,切实把群众想办、愿办的事情办好,集中力量把一些难事办成。例如村居在实施旧村改造的问题,一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好事办好,切不可操之过急,哪怕停一停。
解民忧,就是要在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忧愁中使实劲、见实效,把主要精力、全部心思都用在为民办实事上,用在主动联系、沟通群众感情上,下力气解决群众反映敏感、解决难度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诚挚之心、真诚之举赢得百姓实心实意的满意度,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创新社会管理重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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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篇三
第一条为了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物料的运输和堆放、道路的挖掘和保洁、养护绿化以及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颗粒物。
前款所称的物料,包括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空气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分工,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房屋拆除施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公路港口工程、管养道路施工和码头物料装卸堆放,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的通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五)水利工程施工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六)储备土地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七)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向大气排放扬尘污染物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扬尘排污费,扬尘排污费专项用于污染防治工作。
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也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或者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具体征收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
(二)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概预算;
(三)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施工工地围挡外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四)对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和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进行覆盖;
(八)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九)土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十条房屋建设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七)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一条道路与管线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四)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实施封闭施工,采取逐段施工方式的,已完工部分应当确保路面整洁。
第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
(三)对被拆除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可能危及施工安全的除外;
(四)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除;
(五)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六)建筑物、构筑物被拆除后15日内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应当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绿化等防尘措施。
第十三条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装卸时应当采取喷淋、遮挡等防尘措施;
(三)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
(四)采取密闭运输方式,运输途中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第十四条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面进行硬化;
(二)采取密闭仓储,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四)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道路上散落的物料。
第十五条道路保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每日早晨7时前应当完成第一遍清扫;
(三)连续3天晴天或者晴天时风力5级以上的,市区主要道路应当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五)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保洁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保洁作业技术规范。
停车场、车站、码头、港口等露天公共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六条绿化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四)城市道路两侧和中间隔离带绿地内的泥土,应当低于围挡边石或者道板3厘米以上,高出的泥土要及时清除。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裸露泥地应当按照下列责任分工完成绿化或者铺装:
(一)广场、公共绿地的裸露泥地,由广场和公共绿地的管理部门负责;
(二)单位范围内的裸露泥地,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储备土地的裸露泥地,由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
(五)未利用地的裸露泥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第十八条修缮、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燃煤控制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涉及重大民生的项目除外。
第二十条经市政府批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一条下列违法行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五)不正常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本办法未规定处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9月11日颁布施行的《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篇四
(一)监督员的职责
1、组织制度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负责宣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周末开展大扫除活动。 2、开展现场巡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3、收集整理网格内群众对建设工程 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
4、配合监督员开展扬尘污染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三)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日常巡视,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纠正,完成监督员交办的防治任务,对施工、监理、企业不服从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不纠正或整改问题的 ,及时报告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处理。
2、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台账应包括 :项目名称、类别、位置、建筑面积,形象进度及基本信息,施工现场扬尘敏感点为分布,防治等情况,及时向监督员报送相关信息。3、建立工作记录,保存现场发现问题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4、接受‘三员’主管部门的管理,服从调配,完成相关部门交付 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管理制度
(一)“三员”现场管理可采取实时监控与驻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每天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抽查,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土石方作业、夜间施工、渣土运输等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驻地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员的派遣根据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增派相关主管部门人员,重污染天气银行及期间增派环保、公安部门人员,环保部门监管现场停工情况,公安部门监督现场渣土车停运情况,部门联动,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三员”现场管理工作主管统一安排扬尘污染 防治管理员的派遣,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方石作业开始至结束,现场“三员”实行轮班倒,保证24小时驻地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并在进驻和撤离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一时间向“三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周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是否完善、现场工作记录是否完整、问题发现是否及时、问题处理是否到位、群众评议是否满意等。
1、由:“三员”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止管理员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进行汇总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较重的管理员实行末位淘汰,并扣减其年终奖。
2、各市、县(区)政府每月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最后并且所管工地污染问题较重的监督员予以调整或辞退,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进行问责。
3、网格员随其所在环境监管网格进行考核。
4、省环境攻坚办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项目“三员”现场管理工作 开展情况,每年进行督查、评价考核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予以追责。
(五)建立现场“三员”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建设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布“三员” 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篇五
深刻剖析,反思工作不足。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二是安全知识还不够丰富。三是服务意识仍需要提高。主要体现在个别时候要求的多,批评的严,而指导基层工作帮扶的次数少、不深入。四是工作方法创新程度不足。
制定计划,切实提升自我能力。
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落实好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排工作的落实。
加强学习,夯实知识。在新规定、新标准、新要求下发后,及时召开部门内部学习会议,积极学习,认真讨论、研读,确保学习到位。
转变意识,提升服务。切实转变意识,下矿检查不只要找问题、查隐患,更要现场指导整改,为问题、隐患整改定思路、想发法、谋对策,不断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帮扶的次数,以此持续提升服务意识。
开阔思路,强化创新。积极与领导、同事沟通交流,不断总结和完善,开阔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完成。